反正就是那樣一個“規矩”——家產的分配,總會儘量做到公平公正。按照以後的建房“造價”,來計算已經建好的2處房子的價值。然後再平分給3個兒子。如果手氣不好,沒有抽到現成的房子的,那抽到的兩位兄弟,就按照“平分的造價”,補償相應數額的錢給第3位兄弟。那些錢也由“大嫂”掌握,不能用作它途,隻能用來蓋新房子。
這一點“專款專用”的管理方式,顯然“大嫂”也是從“泥水匠老豆”那兒得到啟發的。“老豆”賣了大部分的田以後,得到的錢,也生怕分給3個兒子,他們亂花光。結果新房子也沒蓋,沒有新家住,那就落魄過什麼了。
總之,“大嫂”的目光真長遠,計劃也真恐怖。直接要“管”到還不知道最終會不會“成型”的3個“孫子”身上了。
但“大嫂”覺得壓根就沒有問題的。在農村,生3個男娃很困難嗎?
如果像“不中用的‘小女婿架子工’家那樣生了n個女兒”呢?那有啥!繼承生下去就行了。
終歸會生出兒子來的!
生一個還不夠,“大嫂”的要求是必須要給她“湊夠”3個孫子。她才算心滿意足。到時候,她退休了,她都不怕專門負責帶“孫子”了。當兒子的,隻不過是負責“生”而已!這有何難!儘管的多做一些運動就可以了。
對於“未來的兒媳婦”方麵,肯不肯多生?這事兒完全不在“大嫂”擔憂的範圍以內。
按照如今的趨勢,農村嫁女兒,要的“彩禮錢”也越來越高了。既然當時候娶兒媳婦要花大錢,娶進門的“兒媳”,肯定是要她多生才“劃算”的。如果不能多生的,要來何用?!在挑“兒媳”之際,付出的錢跟要求其儘的“義務”,都要事先落實!總之,“大嫂”無論如何都要確保自己有至少3個的親孫子。
“孫女”的數量,則不限定。
如此寬鬆的要求,難道還不夠“兒媳”實現她的要求嗎?!
“大嫂”覺得,如果不是她老公去的早,她要完成這樣的“3個兒子”的任務,那簡直是輕輕鬆鬆。毫無困難可言。
這樣一整套“完美計劃”,隻藏在“大嫂”一個人心裡。隻有她自己知道。
可笑那“小女婿架子工”,還在村裡到處造謠她想招個“上門郎”!屁!她如今的人生目標,就是多替兒子存錢,然後再多弄多一處“新房子”出來……然後就是替兒子娶妻生子,安排好他的多子多孫的美好人生。
“大嫂”才沒有那麼多的“閒空”,再來找所謂的“第二春”了。
“小女婿架子工”是真不知道“大嫂”的深謀遠慮啊。如果有所耳聞,估計也要驚得下巴都要掉下來吧。
“大嫂”有了長遠計劃,就想著“完善”自己的計劃。按照現在的方案,其實她已經“湊”了大約100平方左右的建第2棟“新房子”的地皮了。而建第3處新房子的地皮,都不需要“湊”,直接有130平方的現成地皮。
關鍵是她這第2處的地皮,其實仍有“擴大”的空間啊。
也就是說,“老排屋”的那120平方,已經分作了3份了,“大嫂”占了40平方,挨近左側的40平方。
而“二哥”,占了中段的40平方。“小女婿架子工”占了右側的40平方。
“大嫂”跟“小女婿架子工”兩夫妻矛盾較多,不友好了。但她跟“二哥”家一直維持著非常良好的關係。甚至她還借錢給“二哥”家蓋新房子哩。
按照“大嫂”的圓滿計劃,她打算向“二哥”購買屬於他名下的那40平方的“老排屋”地皮。
“大嫂”認為,有很大的購買成功的希望。畢竟,“二哥”名下這“老排屋”才40個平方,建房子都建不成像樣的房子,住也住不舒服,所以把這40平賣給“大嫂”,才是明智的最佳選擇!
果然,跟“二哥”商量以後,對方果然好說話,同意賣給她了。
而且價格方麵,“二哥”也沒有“坐地起價”,直接叫“大嫂”開價。她覺得給多少合適,他就要多少了。不還價的。
“大嫂”覺得“二哥”這人更好了。於是她也“慷慨”了一把,表示借給“二哥”蓋房子的一萬塊,不用還了。就當作她購買這40平方地皮的“購地款”。
“二哥”也同意了。
皆大歡喜。
如此一來,“大嫂”就有了140平方的建第2處新房子的“地皮”了。
按照她的本意,“大嫂”也希望能把“小女婿架子工”手頭掌握的40平“老排屋”地皮拿下來的。但因為“交惡”了,不太好開這個口。
那就先“放放先”吧!畢竟這40平方,“小女婿架子工”要來也無大用!以後估計還是最終會賣給她的。
“大嫂”至此,算是比較的心滿意足了。畢竟,3處都相當“寬敞”的地皮啊,都被她弄到手了。而且其中一處,還已經蓋好了新房子了呢。
占據著這樣3處“房地產”,還有子女在身邊,她這輩子就算不再嫁了,又算得了什麼呢?
反正“小女婿架子工”兩夫妻指望著她“改嫁”,好有名義不分屬於她的那份“房地產”給她,“沒門”!
“大嫂”跟“小女婿架子工”爭吵過了,因此對他家的“成見”非常之深。但對於“二哥”一家,她則對得非常好。
畢竟她一個“寡母婆”,終歸有需要請家裡人“幫忙”的時候啊。所以跟“二哥”搞好關係,對她也有利。
至於像“小女婿架子工”這種沒有“親情”可言的冷血家夥,就沒必要跟他們維持良好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