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魔鬼
一
在暗夜森林裡出生,在暗夜森林裡長大,小魔鬼靡非斯特在十五歲之前從沒成功的走出過暗夜森林。
魔鬼是被嚴格禁止走出暗夜森林的。
暗夜森林無邊無際,多的是高大的參天喬木。樹冠遮沒了從上麵射下來的陽光,所以森林裡麵漆黑潮濕,伸手不見五指——積水的地方形成沼澤,乾燥的地方爬滿絆腳的地藤。暗夜森林決不適宜人類居住,況且裡麵居住著魔鬼,所以人類對它充滿了恐懼,敬而遠之。
二
小魔鬼靡非斯特是暗夜森林中唯一的魔鬼。
其實他隻是個快活的小孩子,如果肩上再多一對白翅膀,就簡直跟彈著豎琴的小天使沒有區彆。靡非斯特身上沒有人們想象中的獠牙和尖角,他和人類小孩子唯一不同的就是一身青灰色的皮膚。
暗夜森林向來是寂靜無聲的,但自從靡非斯特誕生以後情況就發生了轉變——靡非斯特是個快活的小孩子,他精力旺盛,喜歡整夜整夜在暗夜森林裡歡叫著奔跑(暗黑森林裡是沒有白晝的)。
他還喜歡搞各種各樣的惡作劇
把青蛙的舌頭打個結,
把蛇的毒牙拔掉,
把蜥蜴扔進蝙蝠窩,
用黑莓果堵住蝙蝠的耳朵,
把蚯蚓倒掛在樹枝上,把笨拙的甲蟲掀個肚皮朝天……
青蛙、蛇、蜥蜴、蝙蝠、蚯蚓和甲蟲都是靡非斯特非常要好的朋友。
等到朋友們都躲的遠遠的,沒有了可捉弄的對象,靡非斯特就到處亂跑亂跳,踩的地下的枯枝樹葉吱吱叫……等到真的疲勞了,小魔鬼就仰躺在地麵柔軟的青苔上,努力睜著眼睛注視著上方的天空(其實天空被樹冠遮蔽,隻是一團漆黑),思考一些深奧的問題。他會想自己到底最需要什麽,什麽才是他生存的目的等等。
從高處,樹葉上積聚的露水一滴滴向下落,輕輕打在靡非斯特寬闊的額頭上。
開始慢慢長大的小魔鬼開始慢慢體會到孤獨的滋味。
他不喜歡這種怪怪的感覺。
三
小魔鬼靡非斯特曾試圖離開暗夜森林。
那次他差點沒命。
當時外麵正是白天,剛一走出森林,灼熱的陽光立刻就在靡非斯特的青灰皮膚上穿了個小洞。
幸虧靡非斯特及時用黑莓汁敷衍了傷口——但皮膚上還是留下了不能抹去的疤痕。
那次使小魔鬼第一次意識到了陽光的可怕。
可是奇怪的,在恐懼中卻夾雜萌生出了羨慕——陽光下的世界真是美呀,要是能披著絢爛的陽光到外麵去跑跑跳跳一番該多好……
事實上,魔鬼是可以在夜間走出暗夜森林的,隻不過到了夜間靡非斯特又喪失了到外麵去的興趣——到處黑幽幽的,跟暗夜森林有什麽區彆?
他向往的,是那個充滿了燦爛陽光的外麵世界。
聽說人類的小孩子不怕陽光,他們可以披著陽光一連幾個小時坐在空地上玩遊戲,還不用擔心陽光在他們身上打洞,陽光隻會使他們的肌膚更溫暖更紅潤……
一想到這點,靡非斯特簡直要羨慕的發瘋。
他發誓,隻要有誰能讓他象人類的小孩子一樣披著陽光在外麵的世界玩一次,他就給他自己的所有——哪怕是整個暗夜森林。
但是顯而易見,沒有誰能滿足他的要求。
看到小魔鬼悶悶不樂,朋友們紛紛前來解勸。
“呱呱,黑暗有多好,黑暗又潮濕,蚊子又多,時時可飽餐……”沒說完,青蛙舌頭已經給使勁打了蝴蝶結。
“噝噝,黑暗有多好,可以到處蜿蜒遊走,還能隨便捕捉肥壯的青蛙……”沒說完,蛇新鑲的毒牙又已經給統統拔掉。
……
此外,蜥蜴也來勸說,被狠狠扔進了蝙蝠窩;蝙蝠也來勸說,耳朵給塞進了黑莓果。蚯蚓被掛在最高的樹枝上打秋千,甲蟲連續一百多次被掀翻……沒辦法,朋友們為了自身的安全,一個個都悄沒聲息的躲開了,隻剩下靡非斯特獨自一個人發悶。
小魔鬼的心情是彆人無法了解的——
他迷上了外麵的光明世界。
四
幾年過去了,靡非斯特已經成長為一個亭亭玉立的少年。
和童年時相比,他變的寡言少語了。
他沒有再走出過暗夜森林,也不再提走出暗夜森林的事。可實際情況是——在他的內心深處,對光明世界的熾熱向往已經到了無以複加的程度。
最顯著的表現便是他對某種發光石頭的狂熱采集跟收藏。
這是一種黃澄澄的石頭,靡非斯特對它偏好,是因為它能在暗夜中閃光。
暗夜森林深處有的是這種黃澄澄的閃光石,毫不稀罕。隻是它們埋在地下不易發覺,隻有靡非斯特才能找到。
靡非斯特每天都花大量的時間搜集閃光石。
他把閃光石堆成一堆,閒著的時候就坐下來對著它們發愣——和外麵那個絢爛的世界相比,這光明是微弱不足道,但總能讓人聯想起一些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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靡非斯特壘起的黃色光石山越來越高,發出的光線也越來越強。
五
如果事情象這樣發展下去,少年靡非斯特將永遠走不出暗夜森林。可是在太陽國的曆史書上,卻明白的出現了一個在暗夜森林長大的叫靡非斯特的少年。
但是書上並不稱他為“魔鬼”,而是用了彆的討人喜歡的名稱——“森林之子”。
“森林之子”用他在暗夜森林中發現的黃金賑濟了受災的太陽國國民,後來成為了太陽國曆史上最偉大的國王。
一個叫金的旅人因為騎的馬受驚,誤闖進了暗夜森林。
在暗夜森林中迷路的他看到遠處有數點光芒,還以為是農家的燈火,就匆匆忙忙的趕去——
其實光是石頭堆發出來的。
年輕的靡非斯特當時正在對著它們冥思出神。
金做了太陽國有史以來第一個真正見鬼的人。
他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全身癱軟,倒在地上抽筋。
正相反,靡非斯特見到金卻高興的不得了——因為這是他接觸到的第一個“人”,第一個可以在光明世界裡通行無阻的“人”。
在他的光石頭堆邊,小魔鬼友好的招待了金。他用自己最新鮮多汁的黑莓果喂飽了客人的肚皮之後,就開始了沒完沒了的攀談。
叫金的人發現魔鬼並不傷害自己,而且對待自己非常友善,便放下心來大談特談——終於給他發現,這個魔鬼對他自己本該厭惡的陽光世界有著特彆的偏好。
兩個人興致勃勃的談了很長時間,直到疲倦了就倚在一起睡了一個好覺。睡醒後金想離開,靡非斯特便主動請求給他帶路。在森林邊緣,金和靡非斯特依依不舍,兩人擁抱親吻互道珍重後才分彆——金趕去太陽國國都,靡非斯特回到他的光石頭堆邊。
靡非斯特心情變的憂鬱。
和人類接觸是第一次,好容易交上個朋友,卻這麽快就分開了……
他一點沒注意到光石頭堆上最大最亮的兩塊已經不知往哪裡去了。
金在往太陽國國都去的路上一直是樂滋滋的。
他的手一直按著腰間裝錢的小荷包。
因為裡麵裝著兩塊黃澄澄的金子。
這是趁靡非斯特熟睡時從他的光石頭堆上摸來的,沒有被發現使金感到非常僥幸。如今走在路上,他甚至對自己成功的偷竊舉動得意的有些飄飄然了。
金其實並不明白,如果向靡非斯特開口要求,靡非斯特會非常樂意把整堆的光石頭送給他。
六
三個月之後,金回到暗夜森林看望靡非斯特。
靡非斯特當然非常高興,因為朋友沒有忘記自己。
兩個人在一起高高興興的呆了三天。
然而在第三天的早上,金突然不聲不響的離開。
金的不辭而彆使靡非斯特頓時又陷入了深深的失落和悵惘。憂傷甚至使他沒有注意到光石頭堆矮了小半截——其實就算注意到,靡非斯特也不會把這種事情放在心上,因為他隨時都可以找得到這種光石頭,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七
金做了太陽國國王的女婿。
太陽國曆來崇尚勇敢,所以老國王為女兒選夫時立下條件誰能在王國邊境的暗夜森林裡平安度過三天,誰就可以迎娶公主——公主的丈夫一定要是個真正的勇士。
太陽國本來盛產勇士,可在暗夜森林裡居住的是魔鬼呢!
隻有一個人心裡有數,那就是金。
金不僅平安的在暗夜森林裡度過了三天,還親手在魔鬼的巢穴裡曆儘“千難萬險”奪取了一袋寶藏黃金!
當他理直氣壯慷慨激昂的向國王大臣民眾們描述他與魔鬼驚險刺激的搏鬥,並把身上的傷口向所有人展示時,所有人都被驚呆了。那一袋貨真價實的金子也成了佐證——金是真正的勇士,他最有資格迎娶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