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如此,金還順理成章成為了全體太陽國國民的偶像,理所當然的接受了萬民的景仰!
可是,有誰真正知道真相呢——
金臉上、胳膊和腿上的口子並非得自什麽魔鬼的尖牙和毒爪,而是在欺騙偷竊了朋友,倉皇逃離時誤入荊棘叢所留下的紀念;他那條骨折的左腿也不是被什麽魔鬼的權杖打斷,而是因為背上沉重的金子使身體失去了平衡,摔了個狗啃泥所致……
八
金再次來“看望”靡非斯特是在三個月之後。
他這次耐心的想把善良的魔鬼誑出暗夜森林。
“森林外麵世界的美妙簡直令你無法想象。”金舒展開他的三寸不爛之舌說的唾沫橫飛天花亂墜——千奇百怪的景觀和民俗,人世的喧囂與興奮……
年輕魔鬼的心被說的動搖了。
“我是不能見光的。”嘴裡這樣說,可金已經窺透了他的心。
“沒關係,用七層黑棉布做的長袍從頭裹到腳,大白天在太陽底下也沒關係!”謊話總是越說越麻利。
靡非斯特終於被說動了,他非常感激朋友邀請他到外麵旅行,成全他兒時的願望。作為回報,他把自己搜集的所有會發光的黃石頭都送給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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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假意推辭了幾句,也就滿心歡喜的收下。
金這次是有備而來,帶了兩頭健騾和好幾條結實的大麻袋。
九
出發前,金假裝歉疚的告知靡非斯特,他的七層黑棉布長袍隻能到城市再訂做。如今外麵是白天,沒辦法,隻好委屈一下……靡非斯特滿懷感激的鑽進了金的麻袋。
金將裝著魔鬼跟黃金的口袋在騾背上綁好,便向著太陽國的國都進發。
老國王病重快要死了,他有心將王位傳給女婿又害怕彆人不服,便公告天下
誰能將暗夜森林裡的魔鬼降服帶到國都,誰就有資格當國王。
其實說白了,除了金又有誰能夠捉到魔鬼?
十
靡非斯特在麻袋裡睡的很香。
金帶著裝在麻袋裡的靡非斯特趕往太陽國國度。
當時靡非斯特十五歲。
正當中午。
太陽國國都的中心露天廣場上到處洶湧著人的海洋。
國王、公主、大臣、平民無不翹首拭目,等待著魔鬼現身出場——那情形,仿佛馬戲團的觀眾眼巴巴盼著盛裝的猴子和熊。
金把麻袋摔在廣場中央的時候,麻袋裡哼了一聲。
“哎呀!”
“哎呀呀!”
觀眾群裡立刻爆發出一陣驚歎。
“這就是魔鬼呀!”
“不知道長什麽樣子!”
“喂,金,它和人類長的像嗎?”
金不理會平民的議論,而是麵向偉大的太陽國王有模有樣捶胸頓足呼天搶地的描述開自己英勇的降魔曆程。從他嘴裡說出來,魔鬼擁有十頭獅子和老虎的力量,他是多麽費力才將其擊倒捆綁……
金雄辯的演說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在他描述的過程中始終有人竊竊私語——因為不管他多麽巧舌如簧唾沫萬丈,在大家眼中看到的卻也不過是隻扭動變形的大麻袋。
“喂,是不是騙人呀!”
“麻袋裡該不會隻有一隻小狗崽吧!”
“金,你敢不敢把魔鬼放出來,當著我們的麵再降伏一次?”
金擺出一副無所畏懼的驕傲姿態
“那就叫你們開開眼吧。”
日頭正旺,他知道魔鬼怕光,於是壯著膽子去解袋子上的麻繩。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十一
靡非斯特暴露在眾人麵前時還茫然摸不清頭緒,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情。
他隻覺得眼睛粘著睜不開,全身好象有千萬根針在同時使勁的紮,疼的嗷嗷直叫——青灰色的身子整個都暴露在陽光下了,轉瞬皮膚上起了一陣嗆人的濃煙。
“怎麽樣,睜大眼睛看看,他確實是魔鬼呀,貨真價實!”
金得意的環顧四周,卻聽到人叢中傳來的噓聲。
“什麽呀,鬼原來就是這麽個德行?”
“隻不過是個小鬼頭嘛,有你說的那麽厲害嗎?”
“小鬼頭看上去怪可憐的,快瞧他在地上打滾的樣子!”
……
人們臉上都掛起了失望的表情。
本來以為可以看到什麽恐怖刺激的東西,沒想到是這個!
感覺上,簡直就象是受了愚弄。
這麽一來連金都感到有些喪氣了,但是嘴裡還要為自己撐持著門麵
“但是,不管怎麽說…他也是魔鬼呀……你們沒看見他的青灰色皮膚嗎?”
……
奇怪的事情發生了。
在刺眼的陽光下,青灰色象融化似的在靡非斯特的皮膚上褪去。
民眾立時騷動起來。
“金,你怎麽解釋!”
“顏色是粘上去的吧!”
“騙子!”
“無恥!”
“說,孩子是從哪裡拐來的?”
“真是喪儘天良啊,沒有人性!”
“居然為了謀取王位欺騙我們大家!”
……
所有在場的人中,隻有靡非斯特是真正的興高采烈欣喜欲狂。
雖然不知道身體為什麽會發生變化,但似乎終於可以圓了夙願,披著陽光在地上奔跑了!
看著靡非斯特在原地手舞足蹈又叫又跳,民眾的憤怒愈加象火山似的噴發了。
“金,是你把這孩子折磨傻的嗎?”
“為了王位不擇手段,簡直卑鄙!”
……
群情激昂,一時竟至於失控。
金的臉色比死灰還灰。
十二
為了平息眾怒,老國王隻得忍痛將女婿以欺詐的罪名關押。
至於靡非斯特,有許多好心人想將他送回家去。可當問起他住在哪裡時,他總是說“暗夜森林”、“暗夜森林”。好心人隻得搖頭歎息作罷,心想這孩子一定是給拐騙他的壞蛋給折磨傻啦——暗夜森林裡隻有魔鬼,哪能住人……
久而久之,這個變成人的小魔鬼的閒事也就沒人管了。
沒人管的靡非斯特最終還是回到了暗夜森林。至於他是怎麽走回去的,這裡就不詳細敘述了。可既然靡非斯特已經變成了人類,我們也不便稱呼他做小魔鬼了——既然他喜歡住在森林,敝人索性就稱呼他“森林之子”,不知道讀者朋友們以為這個名字如何?
以上就是靡非斯特離開暗夜森林的故事——那時他十五歲。
後來過了幾年,少年長成了英俊結實的青年。青年時代的森林之子第二次離開了森林——這次沒多久他就當上了太陽國的國王。正應了那句老話,善良的人總有好報。至於具體詳情,大家不妨再翻翻太陽國的曆史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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