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蹊的話讓張老師有些手足無措,她喃喃道“一個名牌大學的高材生去流浪,這多荒唐呀。”
曹律師輕聲的說“是荒唐,可是他自己選擇的生活方式,我們能說什麼呢?”
曹律師接著說“張老師,你是一個老師,教書育人是你的天職,你肯定不想你的學生會做這樣的選擇,當然,我也不想這麼一個優秀的人才去浪費自己的才華,可是,我們都沒辦法去替彆人做決定,哪怕我們覺得自己的決定是正確的。”
另外一個大姐插話道“曹律師說的也有道理,我也遇到過一件事情,我在街道工作,我們小區裡有一個因為火災燒的麵目猙獰的居民,說實話,看到他的臉,比恐怖片都嚇人,小區裡的居民都怕他出來嚇到孩子,要求街道給他談,讓他不要出門,我也很為難,人家本來就很不幸,遭遇了火災燒的麵目全非,你還不讓人家出門,這話怎麼給他說。可是那些家長也有意見呀,他一出門讓小孩子看到了,嚇出毛病怎麼辦,張老師,你說我該怎麼處理?”
張老師愣了一下,沒有說話。
曹律師接過話說“你隻能讓這個人出門遮的嚴嚴實實的,不要讓彆人看到他的臉。”
那位大姐說“這個人也是倔強,覺得自己已經不幸了,還讓他臉全部遮掩著,他自尊心受不了。後來多次做工作,哎,他才同意。”
我接過話說“是的,每個人的立場不同,看待問題就不一樣,沒有誰對誰錯。對於他和那些家長來說,每個人的行為和想法都應該理解。”
“就像剛才成蹊說的,對於那位患了紅斑狼瘡的女孩來說,她的決定,我們隻能是理解和同情,不需要支持,也不需要反對。這個是她自己的選擇,她沒有傷害其他人,乾嘛對她有那麼大的惡意,當然了,生命是寶貴的,我也不接受輕易的去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我接著說。
“張老師,您反對她的行為,是因為您覺得生命是寶貴的,不該去這麼輕易放棄,同時,你也覺得她丟下她的父親承受喪女之痛是不孝順的,可是你有沒有考慮到她承受病疼的時候是多麼無助和難過?但凡能夠忍受,她肯定不輕易走這一步,因為她患病二十多年了,一個紅斑狼瘡的患者,能存活二十年,她肯定也經受了不少的病疼折磨,肯定是實在堅持不下去了,才無奈做這個選擇的。”
曹律師點點頭說道“是的,理解,就像一個肝癌患者,需要肝移植才能保命,且不說肝臟的來源有多稀缺,就是那高昂的治療費用,也是很多病人都承擔不起的,那麼那些放棄肝移植救命的病人,你是支持還是反對呢?支持,無疑是對生命的漠視,反對?你有什麼資格反對?你可以給病人找來肝臟來源並為他支付高昂的治療費用嗎?隻能是理解,同情。”
我笑著說“確實如此,想當年,李叔同先生一個翩翩的世家公子,詩詞、繪畫、音樂、篆刻、戲劇、書法等領域都是頂尖的大才子,突然決定出家,他的好朋友和弟子都苦苦相勸,無濟於事,他的日本太太,跑到西湖邊苦苦相勸,也沒能挽回他的心意,後來他成了聞名天下的弘一法師,對於他的出家行為,大家是支持還是反對呀,支持?哎,太可惜了,他寫的《送彆》,嗯,就是——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多美,他當美術老師,教出來豐子愷這樣的大畫家,出家了多可惜…何況,他的日本妻子,從此獨自一人帶著孩子,孤苦伶仃的過完一生,哎,命運多悲涼。反對?怎麼反對?弘一法師重振律宗,成為南山律宗的第十一宗師,功德無量。”
我的話讓大家都陷入了沉默當中,李成蹊從屋子裡端來一籃子石榴,笑著說“話題太沉重了,大家吃著石榴,品品茶,聊點輕鬆的話題吧。”
張老師很有涵養的說“江先生和曹律師的話也有道理,我也應該反省一下,是不是自己有些偏激,對於自己看不慣的事情就反對,也有些武斷了。”
那位在街道工作的大姐說“張老師,你還彆說,我也有這樣的感覺,以前吧,我可不喜歡那些頭發染的亂七八糟顏色的年輕人了,覺得好好的黑頭發,染成紅的黃的,太刺眼,因此我就很不喜歡,哈哈,現在我快退休了,突然覺得有些大媽頭發白了,染成黑的,甚至有的染成黃的,也挺好看的。我都打算退休後就把頭發染成黃的,免得看到黑頭發裡那麼多白頭發心煩…”
李成蹊笑著說“很多事情我們都看不慣,不過分情況,比如我們在馬路上看到有人欺負賣菜的老人,我們挺身而出製止這樣看不慣的行為,就是值得讚揚的,要是我們在街上看到有男人穿著偏女性的衣服,我們即使再看不慣,也不能上前指責甚至責罵彆人,這個是彆人的自由,我們再看不慣,也隻能憋在心裡麵。”
最先挑著這個話題的女孩笑著對曹律師說“曹律師,我在網上看到一個視頻,嗯,是發生在西德的一個真實的事情,一位母親,在法庭上當場開槍射殺了一個犯罪嫌疑人,是因為這個男人猥褻並殺死了她的小女兒,法官卻因為這個男人有精神病診斷書為由,說他可能在犯罪過程中精神不正常,沒有判這個男人有罪,所以這位母親就自己動手,對這個男人進行了製裁,曹律師,你覺得這個母親的行為算犯罪嗎?”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
曹律師點點頭說“你說的這個視頻相信大家都應該看過,不過視頻應該是電影片段,不過案件是真實的案件。這位母親應該叫瑪麗安,她是一位勇敢的母親,得知法律懲罰不了這個男人,她就決定自己出手懲戒。當時,法律對精神病的診斷書比較混亂,有精神病診斷書的罪犯可以輕易逃脫法律的製裁,她自己也找了一個醫生,給她開具了精神病診斷書,自己在法庭上開了八槍,有六槍打在罪犯的身上,當場死亡了,視頻裡,這位母親的眼神是那麼的堅定,為母則剛呀,為了給女兒複仇,她真勇敢,而且她也很聰明,說自己也有精神病,被罪犯刺激到了,開槍的時候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有意思的是,當時法庭上的警衛,在她打完子彈後,才把她製止,都沒有出手阻攔,估計也希望發生這樣的事情吧。法官雖然懷疑是她故意的,但也沒辦法,判了她八年,一年後就出獄了,說是去精神病院治療去了。後來這位母親親口承認,她就是故意複仇的。”
另外一個女孩說“我也在網上看過這個視頻,太解氣了,彈幕上沒有一個人不叫好的。”
曹律師說“如果從法律的角度,我肯定不支持她的行為,因為這肯定是犯罪,但是,從一個父親的立場上出發,我堅決支持這個母親,媽的,就應該拿機關槍突突了這個禽獸。”
我笑著說“這樣複仇的故事我們這裡也發生過,民國的時候,就有一位俠女,闖進佛堂,對著一個大軍閥開了數槍,當場殺死了自己的殺父仇人,這位奇女子,就是傳奇女俠施劍翹,她殺的人就是大軍閥孫傳芳。”
“啊?還有這個事情?”一個小姑娘驚訝的說。
“孫傳芳,直係軍閥,和張作霖、吳佩孚並稱北洋三大軍閥,鼎盛時期是浙、閩、蘇、皖、贛五省聯軍總司令,號稱東南王,是直係後期最大的軍閥。”
“北洋政府時期,各個派係的軍閥大多都是關係錯綜複雜,有的是軍校同學,有的是老鄉朋友,雖然各為其主要兵戎相見,但大家都有香火情誼,一方戰敗,另外一方也不趕儘殺絕,甚至會贈送盤纏,禮送出境,戰敗者發布下野通電,安心到天津當個富貴寓公就好。”
“?交戰的將領也是如此,即使被俘,一看對麵全是同學老鄉,大家把酒言歡,反正下次也可能會被對方戰敗,都會客客氣氣的招待一番,然後送走了事。”
“但孫傳芳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他打破了北洋時期大家都遵守的心照不宣的規則,殺了一個戰敗的將領,這導致後來他的殺身之禍。”
“”925年,孫傳芳和張宗昌打了一仗,張宗昌任命施從濱為前敵總指揮,和孫傳芳交戰。孫傳芳三次寫信給施從濱要他倒戈,施從濱當然拒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