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厲害的人物竟然才26歲!!
他們哪個不是30+啊!
按照讀完博士的時間來算,怎麼都是30歲左右才能投入臨床工作。
要是還想像張易這麼厲害,操作這麼熟練的話,怎麼也得40+了!
沒想到……!
這家夥竟然才26歲!!
嗚嗚~!
好羨慕啊!
上帝你太不公平了!
為什麼會給張易這種頂級配置啊?!
給我們也來點不行嗎??g!張醫生您真是……太讓我感到驚喜了!”
萊恩聽完張易的年齡後,臉上笑意更甚。
這種人,他畢竟得想儘一切辦法給請到不列顛國去才行!
“萊恩先生,您到底還想說什麼?隻是問我年齡嗎?”
“哦不不不,我隻是太欣賞你了,不知道你有沒有興趣來我們不列顛國呢?不列顛國也是現代醫學的發源地之一,其中,位於倫多的皇家自由醫院除了有兩百多年曆史外,它還是整個不列顛國乃至世界都排名前列的醫院,不知道……你有沒有興趣來我們不列顛國啊??”
靠!
這萊恩什麼背景??
竟然能把皇家自由醫院都搬出來??
他有這個決定權嗎?!
不列顛國確實是現代醫學,也就是西醫的發源地之一。
17世紀到19世紀初,工業化發展讓不列顛國的國力不斷攀升。
醫學生的人口也從幾百人變成了一千多人。
那時的解剖學對於醫學生來說就一個新鮮的未知領域。
引起醫學生們的瘋狂研究。
但那時的解剖學並不像現在這樣詳細,對於未知的事物,人們隻能采取探索的方式來找到答案。
解剖這門學問,想要探索就隻能靠實戰。
那實戰就得要屍體吧?
沒屍體怎麼探索人身體上的奧秘呢?
那時候不列顛國的人口也不多,哪怕是加上被處以死刑犯人的屍體,也無法緩解醫生們對解剖學的狂熱。
可謂是一屍難求。
所以,就出現了一批批的盜墓賊。
專門去挖人家的墳,把屍體挖出來以後再賣給醫院從中謀利。
甚至還會出現一個小時前剛剛下葬,一個小時後盜墓賊就能把墳給撬了的情況。
那個時代一名警察的收入如果說是一個月20塊,那偷盜屍體的盜墓賊就能是200塊,甚至2000塊。
越是新鮮越有研究價值的屍體,價格也會更高。
所以到18世紀19世紀初時,光偷屍體已經滿足不了那些盜墓賊了。
他們開始謀殺!
一開始隻是把目光放在窮人的身上。
再後來就是伺機作案,一個比較有名的案子就是兩兄弟開了家旅館。
一開始隻是有一名陌生人死在旅館裡無人認領,兩兄弟就將這屍體賣給了醫院。
拿到錢後倆人發現了商機!
便開始在自家旅館內尋找目標,殺人謀利。
後來經查證,十個月內,兩兄弟一共殺了16個人!
並且全都將屍體賣給了同一家醫院的同一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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