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判決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小偷到你家盜竊,你必須保障小偷的安全,小偷如果受到傷害或死亡,你得承擔法律責任成被判刑】
【這要是遇到一個極端的人,這樣的判罰容易引發極端事件。如果造成這樣的後果,法官法院是不是要一同領罪。】
【這個案子判的有問題:若他撒藥沒告訴彆人,沒立警示牌,他有責任還有可能。但是,他把農藥撒在自家地裡怎能危害公共安全呢?】
【建議不認罪去坐牢,然後反過來告法院判決那些人讓他們全部坐牢】
【要是這樣,高速公路上出了事就應該高速負責,他們收了費為什麼不把路修寬】
【靠羊吃飯的把靠樹吃飯的告了,結果判靠樹吃飯的三年?過量使用農藥其動機不良導致羊群死亡】
【法官判的沒錯。你的樹苗被毀、被牲口吃掉應該報案,由公安局破案解決,農戶不可以投毒予以防犯。投毒防犯即使公告了也是危害公共安全。所以觸犯了刑法】
【現在鳥吃了莊稼都是合法了。農民沒話路了】
【這些法官乾嘛的?應該下農村基層去鍛煉了,高座廟堂啊】
【這樣的法官,不知道換作如果是他家的植物被毀,他會怎麼辦】
【記得老師教的,羊的記算單位不是隻嗎?怎麼會說頭呢?】
【法官白讀了,當事人事先通知他們,他們依然破壞他人的財物,理應自己承擔後果】
【真的應該好好查查!什麼原因越來越多這種奇葩的事,驚掉人民下巴。老是站在老百姓對立麵!其目的是什麼?】
【按照法院的邏輯,如果跑到農藥廠喝農藥自殺,農藥廠還得賠償嗎?在公路上遭遇車禍,公路局還得負連帶責任嗎?殺人犯用刀殺人,鋼鐵廠、製刀廠還得負連帶賠償責任嗎?】
【沒天理了,上訴了嗎,這個對自己的孩子將來都是有影響的】
【兄弟沒錯。上月家中的電表被換了,沒有上門征詢,也沒電話,後來在樓梯口發現一張a4紙,就算告知了】
【既然在市場上隨便都能買賣,哪就是一般的生活、生產物資。為何不起訴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局?他們該擔主責】
【這個法官有是個人才,怎麼坐上那個位置,真的想不通】
【法官是吃飯的,禾苗殺了蟲,動物吃了死了不是要坐牢】
【種地的人都恨死那些放羊的人了,種地的人那是一年的收入啊,為什麼放羊的吃了莊稼就沒事啊,搞不懂】
【應該是禁用藥,不是用來防治病蟲害的。如果隨意撒播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不要把法官想得那麼不堪】
【這種事情沒辦法討論,即就是你再討論,還是那句話你承認還是不承認,判刑就在那裡!】
【判錯了!應判農藥公司賠償!賣了真藥!毒量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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