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沒娘了。
熱淚濕了滿臉,她張開嘴,想嘗試著喊娘,卻聽見人聲喊道
“一、二、三、四、五、六……還差一個,應當還有一個五歲上下的女童,都給我仔細地找——你們兩個,去井邊看看!”
母親的屍體被撂開,兩個人影出現在井口,他們舉起火把,望了下來。
“找到了!”
有人喊道。
井口兩人迅速扭頭,淺靈聽到了一個女童的哭聲。
她忽然記起,昨兒華明春救了一個餓昏在家門口的女孩兒,那女孩兒正好與她一般年紀。
刀劍無情斬落,女孩兒的哭聲戛然而止。
“放火,燒掉。”
冷冷淡淡四個字落下,少頃屋宅燒起熊熊大火。
鄰裡鄉親察覺了火勢,他們合力撲滅了火,天亮時分,衙門來了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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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姓李的衙役發現了井裡的她,卻並未作聲。等到天黑,他才悄悄過來把她救出水井,抱在懷中,馬不停蹄地出了城。
他在官道上把她放了下來,蹲下來對她道“朝廷跑了個重要的欽命要犯,近日在環州轄內發現了蹤跡,禁軍已經搜查到這附近了。縣令大人平日手腳不太乾淨,怕引了禁軍來查出什麼,因此不想你家的事鬨太大,已經定案是山賊劫舍,不再徹查了。”
淺靈渾身都在打顫,哽哽咽咽“我娘呢?我師姐呢?還有大哥和侄兒……”
李衙役抖著手給她抹淚,自己也哭道“沒了,他們都沒了。”
“華大夫治好了我的斷腿,對我有再造之恩,你放心,我一定想辦法好好兒送他們走。”
他把一個包了乾糧並兩串銅錢的包袱皮係在她身上。
“好孩子,叔叔隻能送你到這,後麵的路你得自己走了,你要堅強一點,一定活下去……若是能等到你阿爹回來,我就讓他去找你……”
她無憂無慮的幼年在那一夜戛然而止,往後多年,那夜的鮮血與慘叫仍舊夜夜入夢。
她好像並未在那場浩劫中幸存下來,而是一日一日、一年一年地在反複被淩遲,反複地死去。仇恨一日未解,夢魘一日未除,她就永遠不能真正活過來。
她不信什麼山賊劫舍。若是山賊,應當意在錢財而非人命,那年侄兒才兩歲,她還不足六歲,有何值當他們定要找出來殺光的?
若是尋仇,又不太像。那夥人有首領,有手下,訓練有素,下手狠絕利落,卻又似乎少了仇恨的意思,莫說他們一家小老百姓招惹不來這樣的仇家,便是從前招惹到了,又為何隔了這樣久才來報仇?
淺靈將那一夜想了千萬遍,也借著齊府的便利,了解了許多案子始末,反複推敲,更覺像是有人買凶,至於凶手是誰、目的為何,她不得而知。
因此,在得知回春堂也滿門被屠後,她才會有所聯想。雖然兩宗案子相隔數年,相距千裡,但死的都是華氏傳人,其中是否有所關聯?這裡是否有她家破人亡的原因與真相?
這是她此行要找尋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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