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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3)教堂(1 / 1)

碧檀記!

“真誠的懇求上帝讓我不要離開你,讓我跟隨在你身後。

因為你到哪裡我就會去到哪裡,

因為你的停留所以我停留。

你愛的人將成為我愛的人,

你的主也會成為我的主。

你在哪裡死去,我也將和你一起在那裡被埋葬,

也許主要求我做的更多,但是不論發生任何事情,都會有你在身邊生死相隨。”

潔白的婚紗像清晨的薄薄暮靄,繁複的蕾絲邊是霧裡的花瓣,新娘站在新郎的身邊,彩色玻璃的光影投射在長長的過道上,像是雨過天晴後的虹,白胡子的神父站在十字架下,臉上的笑也散著金燦燦的光,一對新人在他的引領下誦讀著誓言,教堂高高的穹窿下,誓言像是從天際傳來的,帶著遠離塵世的神聖與美好。

中式的婚禮是世俗的慶典,西式的婚禮卻是對信仰的朝拜。古老的中國,家族便是信仰,連佛啊、道啊都是為家服務的,保的是家的平安與興盛。在西方,信仰是中心,權利呀、婚姻呀全成了它的恩賜。其實出發點不同而已,總是殊途同歸。隻是由於新奇的體驗和今日的境遇,在譚央眼裡,這個婚禮倒像是將俗世夫妻的恩愛直接拖曳到了天上,沐著聖潔與玄機,是令人神往的。

典禮完畢,大家紛紛起身離開,譚央還墜在那神的莊嚴與俗的甜蜜裡,拔也拔不出來。畢慶堂向前傾了傾身,笑了半晌才開口問,“洋人的結婚儀式,覺得怎麼樣?”如夢方醒,譚央飛快的看了畢慶堂一眼,隨即低下頭,看著發辮末梢黃色的蝴蝶結,皺著鼻子笑笑,“恩,挺有意思的!”這是婚禮,一個女孩子,喜歡也不好說。畢慶堂開懷而笑,隨即將禮帽往頭上一扣,點了點頭,鄭重其事的說,“好!我知道了!”說罷起身便走,譚央微微一愣,含笑跟在了後頭。

西式的婚禮是不管飯的,目送著新郎新娘坐汽車離開了教堂,賓客們四散而去。坐進車裡,畢慶堂體貼的問,“餓了吧?想吃什麼?”“一時想不起。”“那就聽我的,正巧我知道個好地方。”譚央隨手扯了扯自己奶黃色的小褂,執拗裡有撒嬌的意思,“那要是我又想起了怎麼辦?”畢慶堂看著她,略微笑笑,隨即拿中指和食指敲了敲自己的額頭,一臉困惑的自言自語,“怎麼搞的,我的好地方,我怎麼忘了呢?”語罷,倆人就一起樂了,愛情裡的人,刁難與妥協也寫滿了欣悅。邊笑畢慶堂邊將自己敲額頭的那隻手從後麵,輕輕的放到了譚央的座位上方,笑容裡也帶上了更深的意味。察覺到的譚央立馬收住了笑,局促不安的移遠了,緊緊貼著車門,窘迫的低下了頭。畢慶堂也並不覺得下不來台,眼睛盯著譚央,笑意不減。

他有那個耐心與技巧,也願意小小的火,慢慢的熬,將愛情煲成湯,濃味,厚香,細細品嘗。

去吃飯的路上,畢慶堂特意叫司機經過一個地方,譚央不明就裡,畢慶堂卻指了指車窗外,示意譚央注意看外麵。車拐了個彎,一座異常高大的哥特式建築出現在眼前,正午,湛藍湛藍的天,鐘樓筆直挺立直插雲霄,主樓上赤金的十字架,磚紅的牆體,像是歐式童話劇的布景。唱詩班空靈的歌聲隨著悠揚的風琴聲隱隱傳來,是異域的仙音。與剛剛趙綾舉行婚禮的教堂比起來,這座教堂雍容華美得像是宮殿。車開得很慢,譚央看著,想起了在學校聽人說什麼國內最大的基督教堂,便隨口問,“這就是聖三一堂?”畢慶堂看著手裡冒著煙絮的香煙,笑著點了點頭。

畢慶堂所說的好地方,是一家英國人開的餐廳。餐廳在八樓,算是上海數得上的高層建築了,也不知是心理作用還是怎麼的,人坐在餐廳裡總有搖搖欲墜的感覺。裡麵差不多都是戀愛中的情侶,衣著光鮮,笑容親昵,在小提琴的伴奏中,雲裡霧裡的談著情,說著愛。畢慶堂照例讓譚央看菜譜,她看著陌生的菜名心裡也沒主張,於是畢慶堂便對著侍者點出了許多菜,像是替譚央解圍,紳士讓他做了,主意也讓他拿了,末了還體貼的問,這些菜好不好?其實也沒什麼不好的,他深諳女人的口味又了解譚央的喜好,點出來的菜,就沒有譚央不喜歡的。

等著上菜的間歇,譚央去了洗手間,剛一進去就看見一個女人站在洗手間的玻璃牆前塗著口紅,暖色的牆紙,吊燈金黃的光,映在玻璃鏡前,朦朦朧朧又金碧輝煌,這餐館真是講究到了矯情的地步了,連五穀循環之所也搞出了這麼個浮靡的調子。女人梳著最新巧的髻,偏偏的倚在耳邊襯著流光溢彩的水晶發飾,豔美而慵懶,一襲白色鑲金銀珠的旗袍,燈下閃著耀目的光,腳上一雙銀絲掐邊的高跟鞋,肩上披著白色的呢子披肩,款式簡單至極,卻又扣上了搶人眼的金色嵌著水鑽的薔薇花胸針,這身打扮竟將素雅與華麗揉和得不著痕跡。女人長得極美,是西片裡外國明星的美,眉目張揚,氣場十足,她對著鏡子左顧右盼,檢視欣賞著自己的美,舉止間,眼波流轉,嫵媚的風情像夏日的熏風叫人陶然若醉。

風情這東西,也好,也不好。風情是吸引異姓的蠱,也是揭穿自己的咒。有風情的女人,總是有年齡的,總是曆經過悲歡離合。女人的風情大半在眼底,一個人經曆了什麼,經曆了多少,在眼裡,總能看得到。

這個風情萬種的女人終於滿意了自己,轉身要走,目光在譚央身上停留了幾秒。譚央明白,這是她對自己這身學生裝扮的無聲抗議。人啊,景啊,在這一派旖旎的風情裡,她又格格不入了。

當譚央用完洗手間出來後,卻遠遠的看見了這麼一副場景。畢慶堂翹著二郎腿大喇喇的坐著,剛才她在洗手間看見的女人就站在畢慶堂身旁,他們有說有笑,看情形二人極為熟撚,也不講究什麼交際禮儀,男人坐著,女人倒是站著了。譚央躑躅片刻,還是慢慢的走了過去。約摸兩個人說得也差不多了,女人正要走,畢慶堂卻直著脖子向她要去的那邊看。“你乾什麼?”女人嫌怨的白了他一眼。畢慶堂嘻嘻哈哈的笑,“看看你和誰吃飯。”女人自顧自的走了,撇下了一句,“哼,倒還輪到你來管我了?”畢慶堂聞言,笑得是前仰後合。

再回過頭,看見譚央回來了,畢慶堂也沒收住笑,將盤子遞給譚央,“你看你,去了這麼久,牛排都要涼了。”譚央坐下拿起刀叉,看著盤子裡已經切好的牛排,畢慶堂笑著搶白,“不要謝我!”“哪個要謝你了?我還想自己學著切呢!”眼見譚央不領情,畢慶堂也不惱,低頭開始應付自己盤中的牛排,漫不經心的說,“隻要你願意在聖三一堂結婚,這輩子都用不著自己動手切牛排。”其實,他此時想抬起頭看看譚央臉上的表情,想用含情脈脈的目光看著她,以便配合這隱晦溫和的情話,隻是他沒有,他怕嚇跑了她,才故意擺出一副不經心的樣子。

畏首畏尾的不是愛,可是不管不顧的也不是聰明的愛,中間的這個度明明不好把握,他卻希望自己能遊刃有餘。

吃完飯,畢慶堂領著譚央刻意從那個女人的桌旁經過,親切的喚著,“方雅姐,我們先走了。”方雅也不理他,手放到腮邊,笑眯眯的看著譚央,頗為玩味的目光,像是欣賞文藝作品一般。這氛圍叫譚央頗感不悅,她也沒隨著畢慶堂停留寒暄,直直的向門外走去。畢慶堂看著譚央的背影,埋怨著,“這丫頭,急著走什麼?”接著回過頭問方雅,“怎麼樣?不錯吧?”方雅訕訕一笑,“我早知道,你也喜歡這樣的女人。”畢慶堂聞言一怔,歎了口氣,“這麼些年了,物是人非的,你怎麼還在糾纏這些?”沉默半晌,方雅挑了挑眉頭,燦然一笑,“什麼時候正式帶她來見我?我封紅包給她,做見麵禮!”畢慶堂也笑了,“這是你說的,不許小氣啊!”“你家老爺子若是在天有靈,看得到,我啊,可真是對得起你們畢家了!”

這天晚間回家,電話鈴響了,畢慶堂興衝衝的搶著去接電話,沒想到,打電話的竟是趙綾,畢慶堂借著失望的情緒調侃著,“我莫不是要發大財了?一刻值千金,你新娘子居然洞房花燭夜的勻出幾刻來給我!”趙綾將手裡的禮單往電話旁一扔,沒好氣的說,“瞧你這禮送的,就差在央央的名字前加上‘內子’兩個字了吧?”畢慶堂深吸一口氣,追悔不已的說,“哎呀呀,我怎麼忘加了這兩個字呢?”

趙綾不願和他閒扯,換了一本正經的語氣,“央央馬上就要考高級中學了,這對她很重要,你不該分散她的精力,你若是真為她好,就該把男女之情暫時放一放。”

“你又來說教!”

“我是為央央好。”

“你又打著為她好的旗號來要挾我!”

“你?!”

眼見著趙綾要發火,畢慶堂悻悻的將桌上的台曆扯過來,氣急敗壞的翻著,“說,她什麼時候考試?”

“七月中旬。”

“現在是三月,四個月嘛,等就等,一周見兩次總行吧?我有分寸!”

趙綾得意一笑,語氣放緩了,“這還有個做大哥的樣子,我覺得吧,央央蠻有前途的,以後應該能考個好的大學。”

“我不會攔著她讀書的,你放心。”

“我不是說這個,我是覺得,你若真是有娶她的打算,就應該等到她完成學業以後。”

畢慶堂惡狠狠的把台曆往沙發上一摔,“你這人!頂擅長兩件事!一件是潑冷水,另一件,便是得寸進尺了!”畢慶堂本要發作,可是,一轉念,他卻笑了,幸災樂禍的說,“我倒是想辦到了,可若是提前養出孩子來,這婚期,就不是能算得好的嘍!”

電話那邊,趙綾氣得臉紅一陣白一陣,憤憤然的掛了電話。這頭,畢慶堂拍著沙發的扶手,哼哼呀呀的唱起了京劇,那叫一個得意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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