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城法院。
審判廳內。
雲鯉和付家房屋買賣的案子正式開庭中。
袁暄先發製人:“被告和我的三位當事人之中的一位,原本是情侶關係。
我了解到。
被告對我的這位當事人感情十分深厚濃烈,且在這段感情中投入了很多的精力和金錢。
後來,我的這位當事人在這段感情裡麵犯了嚴重的錯誤。
因為先前了解到的情況,我合理懷疑被告因此對我的這位當事人由愛生恨。
所以在提前得到了如今並入惠城,改名為新翠區的老家有拆遷消息時,趕回了老家。
哄騙著我的這位當事人的父母。
也就是我的另外兩位當事人將房子賣給了她,以此來報複我的這位當事人。
我的另外兩位當事人學曆都很低。
房屋買賣合同對他們來說太過高深。
他們當時並沒有看懂裡麵寫的是什麼,在稀裡糊塗之下就簽了自己的名字。
後來我的另外兩位當事人得知,他們賣出去的房子要拆遷了,加上知道了他們的兒子,也就是我的這位當事人對被告的感情傷害。
一急一氣之下,我的這位女性當事人突發心梗被送進了醫院搶救。
搶救出來後,她還心心念念著自己稀裡糊塗賣出去的房子。
我的這位當事人因為孝心,便想請求法官大人做主判決那份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袁暄說了一大堆在雲鯉聽來十分可笑的話。
可是打官司,不是她覺得對方律師說的話可笑就能夠勝訴的。
講究的是,證據。
除此之外,也會有人情。
袁暄那邊有付大華和馬秀芬文化不高的證據,也有馬秀芬心梗的病例。
證據和人情這一下子都有了。
法官聽完了袁暄的話,看完了他遞上來的證據之後,看向了江聿風和雲鯉兩人:“被告方這邊有什麼話要說?”
江聿風看了眼緊緊盯著他的袁暄,對他一笑:“對於原告方律師說我的當事人,是哄騙來的原告方家的房子一事,我不能認同。
我這邊有證據能夠證明。
原告方在賣房子時,對於房屋買賣合同裡麵的條例非常清楚。
且,他們是自願賣的房子,不存在我的當事人哄騙這一事情。”
聽到江聿風說他有證據證明,付大華他們賣房時是清楚合同內容的,袁暄眼皮狠狠一跳。
付睿更是猛地看向付大華和馬秀芬,吼道:“他說的是真的?!”
付大華和馬秀芬眼神閃躲心虛,卻還是硬著頭皮道:“什麼證據啊,我們不知道!”
看他們這樣子,袁暄哪裡還不知道他們真有證據握在對方手裡!
情急之下,他隻能開口道:“法官大人。
我的這位女當事人身體不好,我請求暫時停止審理,讓她休息一會兒。”
馬秀芬也知道這會兒形勢對他們不妙。
所以聽了袁暄的話之後,她瞬間領悟了其中的意思,捂著心口就一副難受喘不上來氣的模樣。
法官之前才看過馬秀芬的那些病例。
知道她的病情是真的,而且挺嚴重的,於是便準許了他的請求。
對於庭審暫停這事,雲鯉和江聿風都沒什麼太大的反應。
隻要他們手上的錄音不丟。
就算庭審往後推延了,他們也不會輸。
所以雲鯉和江聿風兩個人,非常輕鬆和無負擔的就準備出去透透氣、散散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