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朱棣之子!
,重生朱棣之子
朱高煦如今成了皇帝,而朱棣禪位後當起了甩手掌櫃。
朱棣連太上皇帝的尊號也不要,一心謀劃著出海巡洋之事,近幾日常常與海外諸王回憶往昔,了解諸王在海外建國的趣事。
朱高煦知道若要推行新政,改革朝廷體製,必須一步步來。
否則牽一發而動全身,會產生極大的影響,甚至出現不可控的局麵。
朱高煦要的是大明越來越強,而不是內亂、內耗、內鬥不止。
因此,他決定先從皇帝每日皆要批閱的奏章開始改革。
奏章,也叫奏疏、奏議,是曆朝曆代臣僚向帝王進言使用文書的統稱,屬於上行公文。
戰國以前臣僚向君主進呈文字統稱上書,秦統一六國後始稱為奏。
漢代臣僚上書有時也稱上疏,疏是疏通的意思,引申為對問題的分析。
唐宋以後上奏文書統稱奏議,多數稱為奏疏。
奏疏的文種名稱,漢代有章、奏、表、議等,魏晉南北朝時期除沿用章、表、議等外又增加了啟文,隋、唐、宋時期一般用表和狀兩種,宋代增加劄子,是大臣上殿奏事前先期呈遞的程式比較簡便的文種,元代有奏、啟和表章。
曆史上的明代,有題本、奏本、表、箋、啟四種奏疏。
洪武年間,臣民言事於皇帝隻用奏本,永樂二十年以後規定,諸司有急務不能麵陳,許具題本蓋印投進,專用於公事。
即例行公事用題本,個人私事用奏本,題本要加蓋官印,奏本不用印。
凡遇朝廷舉行慶典,內外臣僚皆需照例進賀“表”或“箋”,“表”用於皇帝和皇太後,“箋”用於皇後。
至於臣工言事於太子、諸王則用“啟本”,其程式與奏本基本相同。
題本的外形是用紙折疊而成的折子,內中每幅六行,每行二十字,平寫十八字,抬頭兩字,首幅上方正中寫一“題”字,是為本麵。
自第二幅起為正文,首書具題者官銜姓名及題報事由,接敘所報事情的緣起、情節及處理意見,文尾以“謹題請旨”或“謹題奏聞”結束。
末幅正中寫具題年月日,月日下列具題者官銜姓名,封麵及文尾俱加蓋官印。
明代的奏疏與以往朝代的奏疏相比,顯得比較高檔。
因為大都用的是昂貴的蜀錦、杭緞做底子,將要寫的東西表在上麵,至於絲絹的顏色則是根據官員的品階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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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況下,一品至四品用緋色絲絹,五品至七品用青色絲絹,八品至九品與不入流皆用綠袍色絲絹,這也與官員的官服顏色相符。
之前朱棣曾曉諭天下臣工規定,官員公事用題本,私事用奏本,凡至任、升轉、加級、記錄、寬免、降罰,或降革留任,或特荷賚謝恩,或代所屬官員謝恩等事,概用奏本,其餘錢糧、刑名、兵丁等地方例行屬公事者,皆用題本。
但因公私事務難以明確區分,官員上奏時往往錯用文書。
故而,朱高煦登基數日後,再次向天下臣工諭明題本與奏本的使用範圍,規定凡錢糧、刑名、兵丁、馬匹、地方民務,所關大小公事概用題本,用印具題,至於本身私事皆用奏本,雖有印信之官,亦不準用印。
他本想規定題本隻限於五品及以上文武官員使用,準許少數負有言責的科道官也可以具題諫言。
不過,仔細思量之後,朱高煦發現,若是這樣規定的話,將來會使得基層官員失去具題諫言的機會。
最後,他打消了這一想法,決定還是允許所有官員上題本奏事。
朱高煦鑒於不限題本字數而至文字過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