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每個月打到駱葉青賬戶的錢怎麼解釋?那就是我借給她的,她難道不知道是我給她打的?一個正常人每個月有人給她打錢她會不知道?!”
趙慶急了,怎麼不是之前說好的那樣?
對方這個律師從氣勢上有點壓不住啊!
自己這律師行不行啊?
“那是範昆山說你給他的分紅我才收的,我根本就不知道這是借款!”
駱葉青立馬反駁。
“誰知道是不是你們夫妻倆關起門來商量的借口!你老公很明確地告訴我你是知……”
“肅靜!請雙方律師繼續舉證!當事人不要隨便說話,問你們再說!”
原告律師示意趙慶稍安勿躁。
“被告銀行賬戶每一筆錢都有借條或者轉賬備注憑證,我們已經提交法庭,雖然隻有範昆山的簽字,駱葉青也是知情的,這點可以問範昆山。而且所有的借款都被用於被告的家庭開銷,這點範昆山也可以證明材料。”
法官對著話筒說“被告範昆山,這些你承認嗎?”
範昆山點頭“確實是用於家庭花銷。而且我當時也隻是口頭跟我老婆說了,每個月的這些錢是借款……”
“你什麼時候跟我說了?!”
駱葉青現在又想上去扇他耳光了。
王律師立刻質疑“既然是口頭說的,那你就不能證明你說的是真的,那我的當事人也可以口頭說你沒有講過。你說用於家庭花銷,請你把每一筆錢都告知法庭,何時何地在何處消費,又用於什麼目的。”
開玩笑,不相應的證據,我們才不會承認!
範昆山翻開他帶來的資料“我每個月10號會給父母轉贍養費5000……還有,xx年x月x日交孩子的學費三萬二,x月x日購買冰箱元,x月x日購買跑步機三千六……”
等他說完,王律師才說“一個正常家庭,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缺少經濟來源,為了維持個人生活的必需而引起的債務,自然是夫妻共同生活債務。”
“然而根據範昆山所在公司每年的財務報表,年收入達1,000萬以上,分為兩家注冊公司,在合理避稅的前提下並不虧損,所以為什麼要借錢度日呢?”
“所以,我請問,如果真到了借錢才能活下去的地步,每個月給父母5000贍養費是否過高?家庭開支已經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孩子還上一年三萬的私立幼兒園,家電也是高端產品,請問,這樣合理嗎?”
“審判長,介於原告和我當事人丈夫之間的特殊關係,我方嚴重懷疑是趙慶和範昆山聯合起來製造假借條和假轉賬記錄,惡意轉移我當事人應有的婚內財產!”
那邊原告律師已經開始和趙慶小聲嘀咕什麼,王律師趁熱打鐵“我這邊有證人可以證明,趙慶每個月打給我當事人的不是借款!”
當趙慶看到桑蓓妍進來的時候,噌的一下就站了起來。
桑蓓妍臉色看起來有些泛黃,眼圈還有些黑。
她鎮定地回答王律師提出的問題。
當原告律師質疑她證詞的真實性時,桑蓓妍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行車記錄儀錄音。
那是她用自己的車接趙慶結束完一場商業酒宴後,在車上的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