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著,總能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好的人,會帶給你快樂,壞的人,會帶給你痛苦,但是,即便是最壞的那個,也會帶給帶給你刻骨銘心的教訓。
所有的相遇絕非是偶然,來的要珍惜,走掉了,也不用挽留。
這一切,最終,都將化成獨一無二的回憶……
……
很文藝,很陽光,很積極向上,是吧?
可高俅對於這種,貌似勸人向豁達、向善的毒雞湯,卻是另有一番自己的解讀。
好人帶給我快樂,那我便對他好。
壞人帶給我痛苦,那我便做壞人,比他還要壞的那種壞。
什麼以德報怨,什麼一笑泯恩仇,什麼冤家宜解不宜結,在高俅這裡,那特麼的都是放屁!
好人與壞人之間,如果非要選一個,那高俅一定毫不猶豫,選擇當壞人。
做壞人,有多麼的快樂,那些做好人的,可能一輩子都不體會不到。
比如眼下,剛剛用莫須有三個字,扮了一回壞人的高俅,就很快樂。
當然了,做壞人的高俅是快樂了,可受害者蔡六,一點也樂不起來。
“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自認為受了極度不公正待遇的蔡六,狀若癲狂,聲嘶力竭的,向施暴者發出了震天般的控訴。
“本府熟讀經史,精通律法,從未聽說過莫須有這等荒謬的罪名,高俅,你若隻憑莫須有三字,便要治本府的罪,何以服天下?”
其實吧,身為一州知府的蔡六,對於冤假錯案的事,一點也不陌生,他也是經常乾的,可如今,他自己成了冤假錯案的受害者,倒還是大姑娘上花轎,頭一回。
素來隻有自己冤枉彆人,還從來不曾被人冤枉過的蔡六,徹底的出離了憤怒。
正常來說,被人冤枉了,除了感到憤怒,還會覺得自己是占理的那一方。
蔡六,也不例外。
所以,憤怒的蔡六,決定跟冤枉他的人,要好好的講講道理。
天子一怒,伏屍百萬,匹夫一怒,血濺三尺。
蔡六自認雖不是天子,但總比匹夫要強上一些,所以他覺著吧,他這一怒,總能起上點效果,能讓高俅好好的聽他講一講道理。
但很可惜,他又錯了。
高俅是誰?
高俅,可是寧當十次壞人,也不願當一次好人的真小人。
當規則有利,他就會強調規則,當事實有利,他就會強調事實,當規則和事實都對他不利,那他就會掀桌子。
蔡六想跟高俅講道理,那就好比是耗子跟貓去講道理。
“天理?公道?哈哈哈……”
高俅像是聽到了什麼好笑至極的笑話,笑得那是前仰後合,久久不能停歇。
待好不容易止了笑聲,高俅用纖長的小指,輕輕刮去眼角的淚水,麵無表情的,衝著兀自憤憤然的蔡六,淡然道“你也配!”
“你……”
本憋著一股勁,想要好好理論一番的蔡六,被你也配三字給再一次的傷害到了。
如果說之前的莫須有三個字,還算是披著溫文爾雅外衣的栽贓陷害,那如今的你也配三個字,就是赤裸裸的打臉了。
混過官場的都知道,打臉的事,最好少做。
正所謂,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誰知道曾經被你踩在腳下的小卡拉咪,不知道哪一天,就會變成你隻能仰望的那種,遙不可及的大人物。
混跡官場多年,蔡六可不會認為高俅是初出茅廬的愣頭青。
既然高俅不是愣頭青,他卻如此不留情麵,甚至不顧官場的潛規則,做出近乎羞辱的事,那麼答案就呼之欲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