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僥幸交易成功了,但若是在運輸的過程中被抓到,則按《禁兵器》處理。大唐以帝國需求和安全為出發點的,創立的法條。
把“禁兵器”列為同綾羅絹綿、金、銀、鐵、犛牛尾、珍珠等物資一樣,皆屬禁止出口物品,嚴禁邊關互市,違者處以絞刑。
不允許私自與蕃國人交易,“越度緣邊關塞,將禁兵器私與化外人者,絞”禁兵器未入者,減死罪三等,以兩年半徒刑,國內官民不得與入朝蕃客有任何私下往來。
大唐邊境管理比較嚴格,在水陸要地都設有關卡,一旦攜帶違禁品出關,就要按坐贓論和私有禁兵器法進行相應的處置。
依法受禁之物,包括禁兵器和所有禁物,如果有人私自攜帶出關,查處後要據計贓數予以相應處分:諸齎禁物私度關者,坐贓論;贓輕者,從私造、私有法”如私自“將稍度關,平贓直絹三十匹”屬於贓輕的,予以坐贓論處罰。........
而今天,京兆尹楚恒牙都要笑掉了,他今天竟然逮到了一條大魚。
查抄舉發地-朋遠質肆時,竟然發現了四百套甲胄、兩百具強弩、八百柄橫刀。
好嘛,夠武裝一支軍隊的了!
這可是大案,甚至有可能涉及某位勳貴謀反。武德朝,楊文乾案就是典證。
辦一樁走私軍械的謀反案,可要比勸課農桑、教化治下百姓,功勞大的多。楚恒當然不可能放過這個機會,調了兩隊差役來,封了朋遠質肆,且將掌櫃以下十八人儘數押下。
當然,這樣的大案,要案是必須要上報的。
楚恒興致勃勃的趕到了宮中,而為了讓陛下看到他“用心實物”的態度,還特意在宮道上小跑,跑到大汗淋漓,才遞牌子請求覲見。
可進了承慶殿,沒見到陛下,隻見到太子在階下批閱奏疏。楚恒不明其意,但也隻能依規矩見禮。
“見陛下?”
李承乾癟了癟嘴,怕是現在不行,或者再晚點也不行。
天寒地凍的,陛下喝了半壺熱過的八珍酒,有些,有些“不勝酒力”,回去休息了,走前叮囑今日的政事,由李承乾負責。
“怎麼?不願跟孤說?”
作勢起身,李承乾喊來外麵的馬宣良。
“去啟奏陛下,楚府尹他。”
不不不!楚恒趕緊擺手:“老臣不是那個意思!跟殿下說也是一樣的,一樣的。”(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