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然是那一身青衫打扮的文士走上了城牆,側身讓過幾個抬著傷兵的士卒,感受著縈繞在鼻端揮散不去的血腥味,頗為享受地深深吸了一口氣。
他喜歡這樣的氛圍,也喜歡這樣的慘烈,人生短短幾十年,平淡的日子過得再多也沒有趣味,而親手締造並且看著這樣數萬乃至幾十萬人被戰火裹挾著發出求生的喊叫,揮舞著刀彼此廝殺,才是他最享受的時刻。
但很快他的眉頭就輕輕皺了起來,因為他享受謀算享受亂世,卻不喜歡注定的失敗,尤其是眼下這種在失敗前拚命掙紮徒惹人笑的可憐模樣。
他在城牆上走著,認識他的人很少,但盤問都被他用腰牌打發掉,他突然想起幾年前自己第一次見到李修筠的場景,那時候自己剛剛從遼國遊曆回來,回到這個故鄉,孑然一身,然後在某個宴會上看見了明明在笑眼底卻藏著火焰的李修筠。
那時候就覺得這個被貶謫到蜀地來的益州道經略使會是個不錯的合作對象,後來的事實也證明了他當初那一眼確實沒看錯。
就是結果差了一點。
準備了七年,七年啊,開局是那麼的美妙,整個蜀地幾乎要不費吹灰之力地收入囊中,卻如此輕易地被那位靖北侯平定,前後曆時多少?一個多月。
莫名其妙地覺得有些可笑。
這麼一想,李修筠的這一番動作倒是有些能理解了,不過是種耗儘心血的準備卻被彆人輕易踩在了腳下的破防與無能狂怒,甚至失去了繼續活下去的動力,就算是死也想讓整個成都給他陪葬。
青衫文士線條瘦削但是筆直的臉上露出些笑容,隻是眼底沒什麼笑意。
的確即將失敗,但他並不驚慌,整件事情裡,站在最前方吸引所有人注意力的是趙沐,然後是躲在背後以為掌控一切的李修筠,再之後才是他,就算這次失敗了又如何呢?大不了隱姓埋名繼續遊曆天下就是了,他總有種預感,他還等得起。
他不貪圖最高的那個位置,也不狂妄地握住所有的權力,他隻是享受這個過程,所以他最後才能活下來,隻是李修筠好像有些不明白這個道理,自以為能徹徹底底算計其他人的人,結局往往便是輸得這般乾淨。
轉過一個轉角,青衫文士看到了披甲的李修筠,看起來他已經好幾天沒睡過一個好覺了,眼角通紅,發髻淩亂,儘管竭力掩蓋,但渾身上下依然散發著頹唐與鬱氣,再往一旁看,那座搜刮、屠殺城內所積累起來的金山,如今已經不剩多少了。
“你來了。”李修筠嘶啞著嗓子開口。
“嗯。”
“天要黑了,今晚官兵估計還要夜襲,”李修筠抬頭看了看,“我需要讓這金山再堆起來。”
“這些天城內有多少大戶破家滅門,你能再讓人搜出來金銀的可能性就越低,”青衫文士說,“而且用金銀鼓舞士氣有利也有弊,剛開始的時候自然能讓他們瘋狂,但仗打得越慘烈,之後能起的作用就越小。”
“總比什麼都不做好。”
“你真的打算拉著整個成都陪葬?”
“那又如何呢?還是說你在意?”李修筠嘴角掛著一絲冷笑,“你以為我不知道你早就做好了抽身的準備?城破的那一刻,還有人能找到你麼?”
“我當然知道你知道,而且我還知道,你不會試圖在這個時候和我翻臉,”青衫文士笑道,“因為我從你的眼睛裡看到了執念,隻要不是真到了有官兵提著刀殺到你麵前的那一刻,你都會繼續這樣自己騙自己地死守下去。”
李修筠沉默片刻:“我真的從一開始就沒喜歡過你,你這樣的人,才是真正的異類。”
“我們隻是合作,是不是朋友不重要,而且我估計你以後留在史書上的名聲會很難聽,假如和你成了朋友,那才是真的倒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