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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之南不僅腿好了,他還長高了不少,因為從鄭家帶來的一些衣服穿上都短了,加上在淩崇這裡吃得飽穿得暖,再也不是那個瘦削的家夥了,高挺有型,膚色紅潤,單看臉怎麼看都像個養尊處優的小公子,就算穿的粗布棉衣,可穿在人家身上就是比旁人要好看幾分,這大概就是主角的閃光加成吧,總要與普通人不同一些。
鄭之南最後半個月的時候,沒拆板子也在慢慢的走動鍛煉,所以拆完板子後,隻休息了一個星期就蹦跳自如了。
然後淩崇就帶著鄭之南去了集市,給他買了好幾套成衣,把之前的打了好多處補丁的衣服都扔了,甚至還提前讓布店做幾套輕薄一些的夏裝,當然是要做大一點,免得等到夏天穿上的時候又短了。
說實話,雖然淩崇對他很好,他也很欣賞這個人,可這錢不是自己掙的,怎麼花都覺得不得勁。
雖然在一起後,嚴格意義上來說,這都算是夫夫財產,可心裡總會覺得占了便宜似的,腰板挺不直,說話心裡虛。
如果自己也能掙錢,那花起“共同財產”來就沒啥問題,畢竟花了他的,也可以給他錢花,給他買買買,不是隻有一方在買買買,這樣才舒服嘛。
可能是自從跟了淩崇,吃的太好了,之前長得比較慢,這段時間則飛速往上竄,之前隻到淩崇下巴,現在都快到淩崇的耳朵了,已經有了少年介於青年之間的身姿與眉眼,舉手抬足之間仿若清風一般明朗,讓人覺得那哪兒都看著舒服自在。
兩人買好東西,拎著大包小包坐在淩崇的牛車上,這牛車是顧大夫家的,借來用用。
回到村裡後,還牛車時,還給顧家夫婦和顧易夫婦帶了禮物。
兩人肩並肩回家的路上,鄭之南拎著東西跟淩崇說“你到時候教我打獵吧,我也想去山裡打獵。”
淩崇蹙起眉頭搖搖頭說“深山內太危險,你在家就好。”
鄭之南看淩崇神情堅決,就知道自己再繼續提下去,他也不會答應,就沒有繼續堅持。
既然不答應一起打獵賺錢,那鄭之南隻好退而求其次選擇其他生財之道了。
他準備釀酒,而且是純度非常高的白酒,不是現在喝得那種,口感不好不說,還有一些混濁物,純度也不夠高,喝著就辣辣嗓子,熱熱血,雖然也有更好一些的酒,但這種酒也隻能是真正的富貴人家才喝得到。
酒這東西永遠不缺銷路,當然,得是好酒。
鄭之南也不怕淩崇懷疑他為什麼知道釀酒的方子,因為好巧不巧原主的爺爺和太爺爺都是釀酒的,隻不過在鄭北這裡斷了而已。
其實一開始也沒斷,原主的爺爺看鄭北扶不上牆,給鄭北討了一房媳婦,媳婦也就是原主的母親,是個能乾的,長得也標致,鄭北太懶,學不會罷了,鄭北的媳婦倒是學得快。
這些鄭之南一開始不知道,也是生活的久了,東拚西湊從一些人的嘴巴裡知道的,釀酒的工具有一些還堆在柴房裡。
所以鄭之南會釀酒也不奇怪,原主的娘是在原主六七歲才去世的。
那個時候淩崇似乎還沒來鄭家村,不知內情,加上和鄭家村裡,除了顧大夫外,都不熟悉,鄭之南有信心幾句話就把淩崇給敷衍過去了。
淩崇不太清楚鄭家爺爺輩以上的事情,但是鄭之南和他說釀酒的事情,甚至爺爺太爺爺還有他母親的事情後,他就一點懷疑也沒有,他本身就知道鄭之南有多聰慧,能小小年紀就記住爺爺奶奶還有母親所做的事情,鄭家的釀酒方子,想重振鄭家從前的事業,他相信他,也支持他。
他沒有把鄭之南想象中瘦弱的必須關在家裡洗衣做飯的存在,他把鄭之南當成一個男人來相處。
沒有答應鄭之南和他一起去打獵,是因為這的確是個危險的工作,需要一定的技巧和身手,甚至經驗,在淩崇的眼裡,鄭之南雖然現在身體素質提升了,但和他這種皮糙肉厚經驗豐富的獵手比起來,他是完全的小白,真的答應了才是置他危險與不顧。
所以他沒答應鄭之南打獵,但當鄭之南提出來想釀酒來賣的時候,他就直接應下了,準確的說不是應下了,而是讚同,他不認為自己有權利去決定鄭之南能不能釀酒,所以他在這上麵隻是提出了自己的讚同票。
因為這不是個危險的事兒,他能體諒鄭之南想和他一起為家裡操勞,一起奮鬥,但也分做什麼。
他會打獵,所以乾這個,身手好,躲得過去危險,可鄭之南就不一樣了,他隻是個普通人,沒乾過這個,抓個兔子,叉個魚,玩鬨一下就行了。
鄭之南一開始跟淩崇說這個的時候,還擔心他覺得自己從前沒弄過是瞎胡鬨,會拒絕,沒想到直接就點頭應下了。
頗有些“你隨便整,有事我給你兜著”的感覺。
也沒問他關於釀酒的事情。
雖然淩崇沒說,但鄭之南主動提了那麼幾下關於釀酒的事情,提了爺爺奶奶,提了母親。
淩崇聽完握了握他的手,表達了支持,也知道他母親死後他的生活有多艱難了。
“你想做就做,你說的那些東西,圖紙畫出來後,能做的我做,做不來的我請人做,會爭取早點做出來,讓你早點開始弄。”
“你就不怕我浪費糧食,做的不夠好,賣不出去”
“什麼事情都要試一試,不是有句話叫萬事開頭難何況你家裡從前有這個基礎,如果你什麼都不會就要做這個,那我肯定會先說讓你去學一學再來做,既然你會,我就隻剩下從旁協助,然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