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此為例,後續,警探們又扯出了十幾個沒有報案的家庭。
他們多數都是用數便士或先令賣出了自己的孩子,然後對上門的警探撒謊:要麼是親戚的,要麼,就是自己從未有過孩子。
稍微聰明些的,就乾脆一臉憂色,說自己的孩子丟了,正準備去報警。
正準備。
總而言之,一百三十七這個數字並不準確,實際丟失的嬰兒,遠比統計出來的數字要大得多。
這是團夥作案。
而且,絕對牽扯了儀式者。
——沒有任何一個由凡人組織有理由收容這些隻會喊著‘我我我’、‘吃吃吃’卻提供不了任何回報的生物。
再加上案件中消失的是嬰兒…
警探理所當然找上了審判庭。
這案子不好查。
“所以他們才推給審判庭。”
費南德斯一向對監察局的那群禿鷲沒什麼好感,隻是這案子涉及了數百名嬰兒,真放過這案子,良心不肯。
“嬰兒。”
用到嬰兒的儀式並不太多。
據審判庭書庫中目前記載看,最有可能的就是第八冠神:荒原白冠主的信徒,及第九冠:血肉造物主的瘋子們。
但費南德斯篤定,這事兒絕對是血肉搖籃乾的。
羅蘭問為什麼能排除永寂之環的嫌疑,或沒準是個走在「哀歌」或「枯骨」之路、卻從未加入過永寂之環的流浪儀式者…
‘因為在倫敦城,永寂之環不允許任何流浪儀式者踏上這兩條路——除非他們加入永寂之環或聖十字。’
羅蘭又問:‘那麼,這可能是永寂之環的成員做的嗎?’
費南德斯還是搖頭。
‘若是永寂之環,就不必要遮掩身份了——他們購買或飼養儀式素材…是合法的。’
儀式素材。
即:繈褓中的嬰兒。
永寂之環給出的收購價可不似這蒙頭竊賊,他們每個嬰兒都會至少付一鎊,以讓那生育後的女人有錢過活,甚至買些肉食。
公道極了。
最重要的是:他們是合法的。
合法收購。
冠神教派,冠神信徒,儀式素材。
羅蘭第一次聽費南德斯提起這個‘並不重要’的事,有些難以理解——疑問在於「區彆」。
‘區彆?’
費南德斯不理解羅蘭的疑惑。
‘這當然天差地彆。’
‘血肉搖籃是邪教啊,我的副手先生。他們竊走、買走嬰兒,當然是要行那——邪惡無比的儀式。’
羅蘭又問,那永寂之環呢?
他們的儀式,他們那使用活體嬰兒的儀式,無比‘不邪惡’嗎?
對此,費南德斯解釋:
‘當然也不,羅蘭。隻是,永寂之環是合法的。如果你認為正義和邪惡是涇渭分明的,那麼,就無須質疑這兩者的位置。’
誰來判斷非法與合法——換句話說,由誰來決定邪教是邪教,聖徒是聖徒?
《伊甸經》裡講過了。
這本無論在世俗或超凡麵都無比崇高璀璨的聖典中,記載著神靈留給凡人的箴言。
‘你們要按我旨意,祈求什麼,要誠實、敬拜、尊崇。’
‘對那不潔邪惡的,要高舉我聖名,聯合你兒女、產業和婚姻,一同傾倒教會中。那天降恩惠的,要持守異象,造我的身體。’
‘我會來你們中間,淨化血肉,驅逐不潔。’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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