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森·萊爾的帳篷最大,在整個帳篷群落的正中心——當羅蘭找到它時,也找到了蹲在帳篷角洗襪子的帳篷主人。
他本人看上去的確如波戴蓬所言。
一頭花枝招展的孔雀。
他穿了一身紫色繡銀星的漂亮睡袍,頭上帶著同樣款式的睡帽,軟呢鞋地踏在草皮上,借著冷水邊抽鼻子邊清洗襪子。
即便穿睡袍,他脖子上、手腕上都掛了不少金銀的首飾,搓起來嘩啦作響。
他發現羅蘭,嚇了一跳,幾乎下意識將那發黃的襪子背到身後。
“現在已經結束了!”
他嚷。
一細看卻發現,這是個光轉腦袋不動眼珠的盲人。
還算英俊的中年男人撇了下嘴:“…現在已經結束了,孩子。明天再來吧。”
“我找萊爾先生。梅森·萊爾,您知道他的帳篷該怎麼去嗎?”羅蘭碾了碾手杖,收著下巴,眼睛緊盯草皮:“我問了許多人,他們說往這邊來。”
“哦,梅森·萊爾。”
男人團了團襪子,擠出水,打量羅蘭的行頭,聲音溫和了許多:“我就是梅森·萊爾,小先生。”他在草皮上蹭了蹭鞋底,弄出點動靜:“若不是我出來散步,恐怕你就錯過了。”
羅蘭歪頭:“散步?冬天?”
“當然,當然。我得巡視一下孩子們是否在自己的帳篷裡。這日子,總有不開眼的弄出點事情來——既然是我的孩子,我當然要保證他們的安全…”
他想要把濕漉漉的襪子塞進褲兜裡,轉念又想,麵前的是個瞎子,索性抓在手裡,有一搭沒一搭地搓揉著。
“順便散步。”
他補充。
“這天氣不錯,總該在烏煙瘴氣的生意之後享受點獨處的清淡時光——等等。”他晃了晃那頭打理精致的漂亮蒼發,向羅蘭前進了一步:“等等,孩子。”
他遲疑。
“你是不是慕名而來?”
羅蘭:?
“慕名而來!我是說,為了見我,對嗎?”他在睡袍上反複蹭了幾下手掌,用它拍羅蘭的肩,熱情似火:“嗨呀!我知道了!你一定是為了見我!”
他邊說邊笑,興致高昂。
“我勸過許多次!許多次!尤其讓那些報社的不要隨便寫我的經曆!這會對一些還沒有成年的孩子造成不好的影響——我是說,會讓他們變得更熱衷於冒險、奮鬥,然後,整日沉溺在我那不能算無匹偉大的前半生經曆中!”
他對瞎子眨眨漂亮的眼睛。
“即便他們寫的真實,可也不該這樣到處傳。麻煩太多了,先生,麻煩太多了…”
羅蘭這輩子沒見過這樣的人,一時無言。
“行啦,來吧!今天正巧我散步遇上了。瞧你打扮,大概乘馬車來的吧?”
他攬著羅蘭往帳篷裡去,言語間不乏試探。
羅蘭給了肯定的回答。
“那些流裡流氣的馬頭!”他忿忿:“就這麼把一個孩子扔在草地上。你從哪來?你的仆人呢?”
羅蘭笑道:“我從倫敦西區,萊爾先生。我有個——”
“哎呀!西區是個好地方!我喜歡那兒的瑪法紅茶和玫瑰軟糖——”
“您是說瑪哈爾紅茶。”羅蘭更正。
“對!瑪哈爾。”他‘恍然大悟’,嘟囔:“要是我起名就不會起這麼拗口的,不易於傳播…”
瑪哈爾是創始人的名字。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