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級鬥爭推動曆史的展主要在於它解除生產關係對生產力展的束縛解放生產力。一般來說階級鬥爭對曆史展的推動作用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在一種社會形態內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運動中生產力不斷的展而生產關係往往落後於生產力的展成為生產力展的障礙時體現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矛盾的兩個對抗階級的鬥爭也就是被壓迫、被剝削階級反對統治階級的鬥爭就起著打擊統治階級迫使他們進行改革使生產關係得到調整因而促進社會生產力的展。奴隸社會的奴隸和平民反對奴隸主的鬥爭封建社會農民戰爭或農民和其它勞動者反對地主階級的鬥爭都是在這種情況下推動曆史展的。這種階級鬥爭的作用是有它的局限性也就是說它隻能在一種特定的生產方式內起到解決生產關係和生產力的矛盾促進一種社會形態的量變過程而不能促使生產方式的質變。一種生產方式所容納的生產力是有限度的當社會生產力展要求突破舊的生產方式建立新的生產關係時奴隸反對奴隸主的鬥爭農民反對地主的農民起義和農民戰爭這種階級鬥爭不可能完成這種曆史任務因為他們不代表新的生產關係不能改變舊製度也不能建立新製度他們隻能在代表新生產關係的階級領導下爭取自身的解放起到推動曆史展的作用。
階級鬥爭推動曆史展的另一作用就是推動一種社會形態向另一種形態更替的質的飛躍推動曆史從低級階段向高級階段展。在階級社會中當舊的生產關係已經成為生產力進一步展的嚴重障礙時代表新的生產力展的先進階級要求改變舊的生產關係建立新的生產關係。但是代表舊生產關係的統治階級為了保持其統治維護其階級利益不會放棄其統治地位;自動地改變舊生產關係這樣就必然引起尖銳的階級鬥爭。結果在先進階級的鬥爭中使舊的生產關係遭到破壞推翻了舊的統治建立新的製度實現社會的變革。這種曆史展中質的飛躍並不是任何一種階級鬥爭都會起這種作用而是隻有在當時代表先進生產關係的階級進行的階級鬥爭才會完成這種變革。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變革是由代表封建生產關係的地主階級進行反對奴隸主的鬥爭完成的封建製向資本主義製度變革也隻有代表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階級的革命才會實現。奴隸社會的奴隸起義封建社會的農民起義和農民戰爭雖然是對抗階級間的鬥爭但它並不能起到促進社會生質變的作用原因是奴隸起義和農民戰爭這種階級鬥爭不會出階級局限揮作用。在其特定的生產方式下這種鬥爭可以推動生產力展但僅限於在一定生產方式所能容納的生產力的範圍以內。他們可以打擊統治階級改朝換代但不能最終推翻這種製度。列寧曾說“我們知道奴隸舉行過起義進行過暴動掀起過內戰但是他們始終未能造成自覺的多數未能建立起領導鬥爭的政黨未能清楚地了解他們所要達到的目的甚至在曆史上最革命的時機還是往往成為統治階級手下的小卒”。1單純的奴隸起義和農民戰爭都不能起推動社會曆史變革的作用。
中國幾千年的曆史也是在階級鬥爭推動下展的。自從傳說中的夏朝進入奴隸社會以後經過商、周至春秋戰國時期奴隸製由盛而衰這一展過程也是階級鬥爭推動的結果。在中國奴隸社會的複雜階級鬥爭中奴隸和農民並沒有在政治上和軍事上獨立地展開對奴隸主的鬥爭但奴隸和農民反對奴隸主的階級鬥爭對曆史的展並不是不起作用。奴隸和農民在反對奴隸主的鬥爭中也曾打擊了奴隸主的統治由於階級局限這種鬥爭不可能成為變革奴隸製的決定力量。
中國封建時代的曆史特彆長農民和地主這兩個對立階級的矛盾與鬥爭十分激烈這是封建社會階級鬥爭的主流。除了怠工抗租、抗稅、逃亡等這些日常鬥爭外武裝反抗的農民起義和農民戰爭也是農民經常采用的鬥爭形式。在封建社會的展中每當一個皇朝政治經濟生危機社1《列寧全集》第二九卷第442頁。
會矛盾尖銳的時候便激起農民起義或農民戰爭。當大規模的農民戰爭推翻一個皇朝或嚴重地打擊了封建統治之後社會便出現政治穩定和經濟恢複與展的局麵。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矛盾重新激化時同樣又爆新的農民戰爭。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農民戰爭一次又一次地反複生使封建統治不斷遭到打擊社會生產力緩慢地展著。這一張一弛的階級鬥爭反映了封建社會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矛盾統一的展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說農民起義與農民戰爭是推動封建社會展的重要動力。作為封建社會階級鬥爭主要形式的農民戰爭其力量與作用有多大不能不受中國封建社會經濟展的實際所製約。中國封建社會是建立在單一的小農經濟結構的基礎上的農業社會。地主大土地所有製和皇朝集權主義的國家機構使農民在展生產上處於十分艱苦的條件下。貫串於整個封建時代的土地兼並現象迫使農民依附於地主土地上接受地租榨取和國家賦稅、力役的壓迫隻能維持生存進行簡單的再生產如遇水旱等災害和戰爭禍患就陷於顛沛流離的境地。在這種情況下作為封建社會階級鬥爭最高形式的農民戰爭實質上是爭取生存爭取土地和生產條件與保護生產的鬥爭。因此在每一次大規模農民戰爭以後衝擊了封建土地製度削弱了土地集中程度和人身依附關係在一定程度上使租稅、徭役有所減輕改善了生產條件總的說來起到了調整封建生產關係的作用但也並不是所有農民戰爭都是這樣。農民反對地主的階級鬥爭對社會展的作用也不能不受特定的封建生產方式的製約。以自然經濟為基礎的單一的小農業生產對社會生產力的展所起的推動作用是很有限的。即使在農民戰爭後社會經濟展時期也隻是維持小農經濟結構下的簡單再生產絲毫不影響封建製度這個軀體的延續。中國曆史上一次又一次的農民戰爭一個一個皇朝相繼地覆滅但社會製度並沒得到根本的改造這就是封建社會長期遲滯的原因之一。
在中國封建社會裡統治階級之間的矛盾鬥爭是十分激烈的。這種統治階級之間的矛盾與鬥爭雖然都是由於不同勢力、不同階層和不同集團的利害衝突生的無論是政治鬥爭或武裝鬥爭大都對社會展起著阻礙作用但也不能對其中順應曆史展的一些鬥爭一概否定抹殺其在曆史展上一定的積極作用。一般說腐朽的階級力量和反動政治集團往往是生產力展的障礙。但有時候他們所進行的一些活動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人民的利益適應曆史展的要求有利於社會生產力的展對曆史展具有積極作用。秦始皇統一六國結束了分裂割據的局麵使社會出現了統一這是有利於生產力的展和曆史的進步的因此對他進行的統一鬥爭應該予以肯定不應由於他進行的是地主階級間的鬥爭就否定了這種作用。階級鬥爭是否對社會展具有推動作用主要是以它能否解放生產力來判斷而生產力是人類征服自然的能力生產力展了將推動社會進步由此就不應對統治階級進行的有利於生產力展的階級鬥爭一概否定。唐代中期實行的兩稅法是中國賦稅史上的一次大改革對於減輕人民負擔削弱封建依附關係解放生產力方麵都有積極意義。這種改革是經過了兩派政治勢力尖銳鬥爭的因而不能因為是地主階級內部不同政治集團的鬥爭而否定了它的一定曆史作用。其它如北宋王安石變法明代張居正的改革都曾經生兩種政治勢力的鬥爭也不應由於它的階級性而否定在曆史展中的積極意義。在階級社會裡兩個對立的基本階級間的矛盾通常是社會的主要矛盾是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矛盾的集中反映。但不是任何時候都是這樣。有時候這種主要矛盾往往退於次要地位民族矛盾、統治階級內部矛盾上升為主要矛盾成為社會生產力展的障礙。在這種情況下統治階級內部的鬥爭其中具有進步意義的鬥爭在曆史展中就具有一定意義。如南宋時期由於女真族的南下中國南方農民和地主間的矛盾就退居次要地位而民族矛盾上升為主要矛盾南宋抗戰派和投降派的鬥爭就具有對曆史展的積極意義。東漢末年地方割據勢力的混戰造成統治階級內部矛盾使之上升為社會的主要矛盾。當然結束這種混亂局麵的統一戰爭就起了有利於社會生產力展的作用。
由於中國封建社會展的長期性和遲滯性資本主義關係萌芽展緩慢而且十分微弱所以沒有形成新的階級力量。明清之際在商品經濟的展和資本主義萌芽的影響下雖然在地主階級中分化出反映資本主義萌芽的革新派但他們力量很弱還沒有形成一種階級力量更不可能產生有明確鬥爭目標的政黨。這種勢力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與封建腐朽勢力進行過鬥爭要求社會改革具有進步傾向還不能成為代表新舊兩種生產關係的階級鬥爭自然對曆史展所起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
鴉片戰爭以後外來資本主義勢力侵入中國中國社會經濟和階級結構生了新的變化在外國資本主義勢力與中國封建勢力的結合下封建的剝削關係沒有更大變化農民和地主兩個階級的矛盾仍是社會十分尖銳的基本矛盾農民反對封建勢力的鬥爭雖然有了新的展但由於內外階級敵人勢力的強大對曆史展的作用也不可能越前一時代。
第五章國家和法第一節國家性質和政權形式國家性質和政權形式國家是人類曆史展到一定水平時的產物從國家產生的曆史就可以看到國家的性質。恩格斯《家庭、私有製和國家的起源》、列寧《國家與革命》都對這個問題作了科學的闡述而列寧的《論國家》說得更為簡明。列寧說“談到國家問題的時候先就要注意國家不是從來就有的。有一個時候是沒有國家的。國家是在社會分成階級的地方和時候、在剝削者和被剝削者出現的時候才出現的。
“在第一種人剝削人的形式、第一種階級劃分(奴隸主和奴隸)的形式尚未出現以前還存在著家長製的或有時稱為克蘭製的(克蘭就是氏族當時人們生活在氏族中)家庭這種原始時代的遺跡在很多原始部落的風俗中還表現得十分明顯不管你拿哪一部論述原始文化的著作來看都可以碰到比較確定的描寫、記載和回憶說有過一個多少與原始相似的時代那時社會並沒有分為奴隸主和奴隸。那時還沒有國家沒有係統地采用暴力和強迫人們服從暴力的特殊機構。這樣的機構就叫做國家。
“在原始社會裡在人們還生活在不大的氏族中、還處於最低展階段即處於近乎野蠻狀態的時候在與現代文明人類相距幾千年的時代還看不見國家存在的標誌。我們看到的是風俗的統治是族長所享有的威信、尊敬和權力這種權力有時是屬於婦女的——那時婦女還不象現在這樣處在無權的被壓迫的地位——但是在任何地方看不到什麼分化出來管理他人並為了管理而係統地一貫地掌握著某種強製機構即暴力機構的特殊等級的人大家知道現在這種暴力機構就是武裝部隊、監獄及其他強迫他人意誌服從暴力的手段即構成國家實質的東西。
“如果把資產階級學者製造出來的所謂宗教學說、詭辯、哲學體係以及各種各樣的意見拋開而去探求問題的實質那我們就會看到國家就是從人類社會中分化出來的管理機構。當專門從事管理並因此而需要一個強迫他人意誌服從暴力的特殊強製機構(即監獄、特殊隊伍及軍隊等等)的特殊集團出現時國家也就出現了。
“但是曾經有過一個時候國家並不存在公共聯係、社會本身、紀律以及勞動規則全靠習慣和傳統的力量來維持全靠族長或婦女享有的威信或尊敬(當時婦女不僅與男子處於平等地位而且往往占有更高的地位)來維持沒有專門從事管理的人的特殊等級。曆史告訴我們國家這種強製人的特殊機構隻是在社會分為階級即分為兩種集團其中一種集團能夠經常占有另一種集團的勞動的時候和地方隻是在人剝削人的地方才產生出來的。”1列寧是從曆史上說明國家的產生和國家的本質的。社會生產展到有一定剩餘和階級矛盾不可調和這是國家產生的原因。擁護統治階級利益而壓迫其他階級這是階級社會的國家的本質。列寧根據這些曆史事實駁斥了1《列寧選集》第四卷第44—45頁。
那些把國家和神學混為一談的荒謬學說。在中國曆史上關於國家的神秘論點如“皇權神授”一直延續了兩千多年。古代的思想家也曾以社會矛盾解釋國家的產生但有的人強調了國家調和矛盾的作用有的人認為聖人創立國家這都是很荒謬的。
隨著曆史的展不同時代有不同的階級結構不同性質的國家不同形式的政權組織。列寧說“國家形式極其繁雜。在奴隸占有製時期在當時最先進、最文明、最開化的國家內例如在完全建立於奴隸製之上的古希臘和占羅馬已經有各種不同的國家形式。那時已經有君主製和共和製、貴族製和民主製的區彆。君主製是一人獨裁的政權共和製是一切政權機關都由選舉產生;貴族製是很少一部分人的政權民主製是人民的政權(民主一詞按希臘文直譯意思是人民的政權)。這些區彆都是在奴隸製時代產生的。雖然有這些區彆但奴隸占有製時代的國家不論是君主製還是貴族的或民主的共和製都是奴隸占有製國家。
“奴隸占有製共和國按其內部結構來說分為兩種貴族共和國和民主共和國。在貴族共和國中參加選舉的是少數享有特權的人在民主共和國中參加選舉的是全體但仍然是奴隸主的全體奴隸是除外的。我們必須注意到這種基本情況因為它最能說明國家問題最能清楚地表明國家的實質。“國家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機器是使一切被支配的階級受一個階級控製的機器。這個機器有各種不同的形式。在奴隸占有製國家內有君主製貴族共和製甚至有民主共和製。管理形式確實極不相同但本質隻是一個奴隸沒有任何權利始終是被壓迫階級不算是人。農奴製國家內的情形也是如此。
“地主為了確立自己的統治為了保持自己的權力需要有一種機構來使大多數人受他們支配服從他們的一定的法規這些法規基本上是為了一個目的——維持地主統治農奴製農民的權力。這就是農奴製國家這種國家例如在俄國或者在至今還是農奴製占統治的十分落後的亞洲各國有各種不同的形式有的是共和製有的是君主製。國家實行君主製時政權歸一人掌握實行共和製時從地主當中選舉出來的人多少可以參加政權。農奴製社會的情形就是如此。農奴製社會中的階級劃分是絕大多數人——農奴製農民完全依附於極少數人——占有土地的地主。”1列寧這些話從階級結構上分析了奴隸製國家的性質和農奴製國家的性質又分析了這兩類不同性質的國家各有不同的政權形式並指出政權組織形式雖不同但都為同樣性質的國家服務。這些論斷對於我們研究中國曆史上的國家問題有重要的理論意義。
中國曆史上有奴隸製時代有封建製時代中國沒有資本主義時代而在曆史展順序上相應於資本主義時代的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中國曆史上的政權形式有貴族製、君主製、軍事獨裁製等的不同。從西周到春秋時期周王和諸侯的關係是所謂兄弟、叔侄、甥舅之國。名義上周王的政治地位很高但實際上並沒有管轄諸侯的權力。從當時的中國來說這似乎可以說是一種貴族共和製。在有些諸侯國內部齊有國、高魯有三桓晉有六卿也都是貴族當權。孔子說“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1《列寧選集》第四卷第49頁、51頁。
五世希不失矣”1。孔子所說的是他對曆史的看法不完全符合曆史事實但孔子親眼看到的“禮樂征伐自大夫出”則是貴族當政的一種表現。後來孟子見齊宣王說“所謂故國者非謂有喬木之謂也有世臣之謂也”2。所謂“世臣”也是指貴族而言的。在中國封建社會中君主是主要的政權形式我們可稱之為封建政體。
封建政體封建政體是由貴族製的政權性質轉化而來也是在跟貴族、貴族製不斷鬥爭的過程中在不斷強化朝廷的過程中逐漸鞏固展起來的。
戰國年間吳起、商鞅在楚秦先後變法。變法的主要內容是按一定的政治條件重新劃分貴族的等級。變法的實質是君權對貴族勢力的鬥爭。《史記·吳起列傳》記吳起在楚變法情形明法審令捐不急之官廢公族疏遠者以撫養戰鬥之士要在強兵破馳說之言縱橫者。於是南平百越、北並陳蔡卻三晉西伐秦諸侯患楚之強。故楚之貴戚儘欲害吳起。及悼王死宗室大臣作亂而攻吳起。吳起走之王屍而伏之擊起之徒因射刺吳起並中悼王。悼王既葬太子立乃使令尹儘誅射吳起而並中王屍者坐射起而夷宗、死者七十餘家。
又《商君列傳》記商鞅在秦變法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秦孝公死後商鞅遭到車裂滅族的報複。吳起商鞅因變法而慘遭殺害的事例可以看出當時鬥爭的尖銳。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是中國封建政體史上有重大曆史意義的一年。秦始皇滅六國建立了空前規模的皇朝。他宣布了天下的統一定尊號為皇帝並自稱為始皇帝“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他創建了皇帝至高無上的政治權力和萬世一係的世襲製度對於後來的封建政體有很深刻的影響。分封製和郡縣製曾經是朝議中辯論的重點也是關係到君主的重大問題。不少朝臣主張繼續實行分封製。最後秦始皇還是決定廢除分封製推行郡縣製。秦始皇說“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複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以郡縣製代替分封製是強化君主專政的重大決策也是有利於統一的重要措施。但這一重大改革不是在短期內所能完全實施的還要經曆一個相當長的曆史過程。
楚漢之際反秦將領以功封侯王者相當多。漢高祖在位時基本上解決了異姓王的問題留下九個同姓王他以為天下一家可以平安無事了。但他死後同姓王不斷叛亂。賈誼曾評論當時漢朝封國強大下的形勢說好比是害了臃腫病的病人小腿腫得差不多象腰一樣粗指頭腫得差不多象胳膊一樣大身體轉動一下都很困難。叛亂活動至景帝時才平定下來。漢武帝時期是西漢鼎盛時期封建政體才基本上鞏固下來。
1《論語·季氏》。
2《孟子·梁惠王》下。
自漢至唐封建政體沿著曲折的道路前進。總的說來地方勢力在逐漸削弱朝廷勢力在逐步加強。宋代以後封建製度得到進一步展。宋設中書省、樞密院、三司使分掌政事、軍事、財務。明代不設丞相分權於六部尚書。清代重軍機處。這都是君主下的組織形式。從這些官製的變化上可以看出皇帝權力在步步加強。
等級製和世襲製是封建政體不可分離的部分。在政治上皇帝站在等級的頂端是最高統治者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在經濟上皇帝站在等級所有製的頂端是最高的所有者。封建社會廣大個體小農是皇帝的社會基礎。世襲製是封建製度的產物是要這個製度世世代代傳下去。在中國曆史上世襲製有兄終弟及長子繼承嫡子繼承皇子有功者繼承等不同的情況。因繼承製度的不穩定在皇位繼承上往往生大小不同的糾紛。
跟貴族製相比君主對統一全國有利但過了頭也會引起朝政混亂和地方不安。在一定條件下女主專政、外戚和宦官專權的產生都跟封建政體有密切關係甚至可以說是封建的特殊形式。這主要是因為皇權至上無人敢於從事監督。而女主、宦官、外戚易於利用宮禁的隱蔽性進行私圖。秦始皇是第一個建立帝製的人在他死後就有趙高製造的兩次宮廷政變。漢有呂後專政、王莽的篡位。曆代都有一些類似情況。我國古代史學家對此也有所論述。範曄《後漢書·宦者傳·論》和《鄧騭傳》論述了東漢時期女主、外戚、宦者利用他們特有的身份竊取權力以及他們與朝臣間互相依存和矛盾關係是頗有特色的。
第二節國家的職能社會職能國家的職能是國家揮作用的具體體現。一個國家如何運用它的職能直接關係到它的治亂興衰。國家職能可分為兩大類一是社會職能一是統治職能二者又往往有密切聯係不可分割。從中國曆史上看國家的社會職能主要是防水治水修整道路展生產和做好保衛工作。
中國最先執行社會職能的國家是夏、商、周。這些奴隸占有製國家政權執行的社會職能中最突出的是治水防水及興修水利工程。馬克思曾對亞洲古代一些國家舉辦水利工程的職能詳加評論。他說“在亞洲從很古的時候起一般說來隻有三個政府部門財政部門或對內進行掠奪的部門;軍事部門或對外進行掠奪的部門;最後是公共工程部門。氣候和土地條件特彆是從撒哈拉經過阿拉伯、波斯、印度和韃靼區直至最高的亞洲高原的一片廣大的沙漠地帶使利用渠道和水利工程的人工灌溉設施成了東方農業的基礎。無論在埃及和印度或是在美索不達米亞和波斯以及其他國家都是利用河水的泛濫來肥田利用河流的漲水來充注灌溉渠。節省用水和共同用水是基本的要求這種要求在西方例如在弗蘭德和意大利曾使私人企業家結成自願的聯合;但是在東方由於文明程度太低幅員太大不能產生自願的聯合所以就迫切需要中央集權的政府來乾預。因此亞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執行一種經濟職能即舉辦公共工程的職能。”1馬克思沒有舉出中國但是水與中國古代社會的關係極大社會生產國家治亂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等都受水的影響。因此曆代國家政權無不努力揮其社會職能解決水的問題。
古代傳說中的夏禹就是一個以治水聞名的英雄人物。禹因洪水為害用疏導的辦法製服了洪水保證了人民安居樂業。奴隸製的繁榮時期各諸侯國都很注意治水並在他們各自的統治區興修了不少的水利工程。但是沒有強有力的統一政權不能調整共同用水、甚至出現了“以鄰為壑”、“東周欲為稻西周不下水”的現象。在秦統一六國的時候韓國為了削弱秦國的軍力“毋令東伐”竟陰謀派水工鄭國去秦國鼓動他們鑿涇水為渠。工程進行中途其陰謀敗露秦人要殺死鄭國。這位水利專家說“當初我固然不懷好意但是事到如今渠如建成秦國也有好處。”秦國允許他繼續完成了這項水利工程取名“鄭國渠”。結果溉田四萬餘頃關中從此成為沃野沒有荒年秦國也因而富強2。
自從秦始皇建立了主義的封建國家興辦水利工程真正成了曆代封建朝廷的一項重要社會職能。許多封建皇朝修建了很多水利工程。秦朝開鑿的靈渠溝通了漓江和湘江成為長江與珠江流域之間的通道。兩漢時期在修建漕渠和治理黃河水害上均收到了顯著的成效。唐代由政府主持興修的水利工程不下二百六七十處。北宋中期以後興修的水利工程上萬處。明太祖時開塘堰近五萬處治河四千餘處修複陂渠堤岸五千餘處。清朝在治黃、治淮、修複運河等方麵也不遜色。那時所修海塘工程都過了唐宋時代。水利工程的興辦皇帝有時直接乾預。漢武帝不但派官督工修建多處水利工程他本人也曾親到現場率領隨從人馬堵塞黃河決口。來自草原的元世祖也非常關心農業生產注意興修水利。明太祖敕令“各地方官凡遇有老百姓條陳水利的可隨時奏報朝廷。”為興修水利而投入的人力物力也是很驚人的動輒萬人、幾萬人、十幾萬人甚至上百萬人。漢代修龍渠上萬人乾了十餘年。元朝末年賈魯治河一次派了民夫十五萬戍軍二萬。為了使興修水利工程經常化製度化唐朝設置了專門管理水利的機關都水監就是掌管川澤、津梁、陂池、渠堰工程的部門。
中國封建社會國家興辦的大批水利工程有一些是為開鑿水路交通但大多數是治理水害或變水害為水利。如治理黃河主要是防止河水泛濫成災。有很多水利工程是用以引水灌溉農田。漢武帝派水工徐伯率領數萬人穿漕渠使國家運輸糧食節省了一半的時間和路程但渠成之後渠下之民也利用渠水灌溉了農田。中國封建社會的生產主要是農業與家庭手工業相結合的自然經濟。廣大的小農從事個體經營一家一戶就是一個生產單位抵抗不了水旱之災澇則一片汪洋旱則赤地千裡為此常常傾家蕩產背井離鄉甚者人相食。國家興辦水利工程治水防水對展農業生產有重大意義。
在展交通方麵封建國家開鑿了不少水路。秦朝的靈渠、漢朝的漕渠自不待言隋煬帝動員百餘萬男女完成的大運河更是水路交通建築上的壯舉。這條貫通南北的大動脈雖然被隋煬帝本人用來通龍舟飽私欲但也1馬克思《不列顛在印度的統治》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卷第64頁。2《史記·河渠書》。
使“運漕商旅往來不絕”1。當然交通方麵的建設主要的是6路。秦始皇治“馳道”是以鹹陽為中心修了兩條大道一條向東一直通到今河北、山東至於海邊;另一條向南一直通到今江蘇、浙江地區。往北他命令大將蒙恬修了一條“直道”從鹹陽經過雲陽、上郡直達九原即從今陝西關中地區到達內蒙。又在今湖南、江西、廣東、廣西之間修了一條“新道”。在今雲南、貴州邊遠之地修了“五尺道”。後來各朝代又在此基礎上或修複或擴充在遼闊廣大的中國境內形成了四通八達的交通網。跟水6交通相聯係的還修建一係列的橋梁和驛站。這些工程都是當時的統治者為了加強對全國的控製或便於軍隊調遣及運送物資傳遞情報等等。但是這對促進全國統一溝通各地區之間的聯係以及物質、文化交流等都有積極的作用。治水、防水和展交通以外展生產和做好保衛工作也同樣是揮國家職能的重要內容。《論語·憲問》“禹稷耕稼而有天下”《詩·生民》等篇歌頌周開國的曆史也是以展農業作為生產的中心。所謂“民以食為天國以民為本”曆代皇朝的興盛時期無不對農業生產展給予相當大的重視。保衛職能主要指防禦外患。至於國內民族糾紛中也有一個保衛問題那就又當彆論了。
統治職能隨著階級社會的展國家的統治職能相應地有了展。
國家的統治職能先是對勞動人口的編製。《禮記·大學》“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勞動人口的掌握是奴隸製、封建製國家立國大計。資本主義社會也有勞動力的問題但這種勞動力是商品化了的跟奴隸製、封建製國家對勞動人口可以編製起來的情況大不相同。
商鞅變法以五人為伍十人為什什伍互相監督有罪連坐這是編製勞功人口的主要方法對後來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有深刻影響。
蕭何入鹹陽取秦宮所藏圖籍以此儘知天下地理形勢及戶口多寡。漢封諸侯王以封戶標明爵位的高低《漢律》以後曆代律書有戶律或戶婚律足見勞動人口的編製對封建國家的重要意義。
本卷第三章曾論到一個曆史時期人口的多寡不是評論這個時期盛衰的充分依據。但勞動人口是國家糧源、兵源的所在國家必須掌握一定數量的勞動人口。因此封建國家要對勞動人口進行一定的編製並推行重本抑末、獎勵生育、防止流亡、宣揚孝悌及與豪門大姓爭奪勞動力等一係列政策。在經濟方麵封建國家有時施行平糴、和買等調劑社會經濟政策但主要是對人民進行剝削。賦稅、專賣和貨幣都是重要的剝削手段這些手段都還是合法的剝削。此外更有名目繁多的法外剝奪。《史記·平準書》記漢武帝時楊可告緡事。“楊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杜周治之獄少反者。乃分遣禦史廷尉正監分曹往即治郡國緡錢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於是商賈中家以上大率破”明萬曆年間神宗派遣礦稅使四出以開礦為名到處敲詐勒索甚至以掘墳墓、毀住宅相要挾弄得人心惶惶民不聊生。其事備載於《明史·宦官傳》。這是法外劫奪的突出例子。象這一類的事例曆史上1杜佑《通典》卷一七七。
是不少見的。
軍隊是國家暴力統治的強大工具。在階級社會裡軍隊用於保衛統治集團和統治階級對內鎮壓、對外擴張。在中國曆史上湯代桀武王伐紂都是通過武力解決問題的。春秋時期大國爭霸;戰國時期七國爭雄、秦建帝業、漢亡秦滅楚以及漢以後各皇朝的興亡也都是通過武力解決問題的。當然武力不是決定一個朝代興亡的唯一力量卻是很重要的力量。曆代宮廷政變如周勃複漢李世民玄武門之變以及陳橋兵變等都是武裝奪取政權。至於魏晉以後所謂禪讓雖也可說是政權轉移的合法形式實際上也無一不是以武裝力量為背景的。在階級鬥爭中統治階級軍隊大大揮其作為工具的作用。封建社會裡農民起義大小數百次大都遭到官方軍隊殘酷屠殺和鎮壓。
中國曆史上統治階級的軍隊遍布全國各地朝廷又另有自己的親軍如羽林軍、神武軍、禁軍、蒙古軍、八旗軍等。兵製唐代的府兵製是寓兵於農的製度明代的軍戶和曆代的屯田兵是寓農於兵的製度。這二者都是兵農合一的製度。另有募兵製兵源多來自貧民和遊民。這種兵製上的變化也往往能反映封建朝廷對人口控製力量的強弱。
列寧在《國家與革命》中說“常備軍和警察是國家權力的主要強力工具。”並深刻批評不承認這個觀點的那些流行的庸俗觀點。同誌說“從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學說的觀點看來軍隊是國家政權的主要成份。誰想奪取國家政權並想保持它誰就應有強大的軍隊。”1這兩位經典作家的話主要是指近代曆史上說的但他們所說的武裝力量的重要性是對整個階級社會都適用的。
伴隨著政治、經濟、軍事各種統治機能的運用統治集團為滿足自己的統治鞏固統治力量也要占有思想文化的陣地。
《國語·周語》記周厲王時“厲王虐國人謗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邵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邵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師箴、瞍賦、蒙誦、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儘規。親戚補察瞽史教誨耆艾修之而後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於是乎出;猶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於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敗於是乎興;善而備敗其所以阜財用衣食者也。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王不聽。於是國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於彘。”這是統治階級對思想文化濫用統治機能的一個失敗的例子但也可見統治者對於人民思想文化乾涉到什麼地步。秦始皇滅六國後焚詩書、百家語和非出於秦史官的史籍並令學者“以吏為師”這也是以暴力統治思想文化的有名事例。後來的皇朝也有焚書、的辦法還製造了一些文字獄。
在中國封建社會統治階級樹立了自己的思想文化體係以取代那些不利於自己的思想文化。在暴力壓製以外封建統治階級所普遍采用的辦法是用比較隱蔽的手法在思想文化本身打主意。殷周時期“學在官府”就是1《戰爭和戰略問題》《選集》合訂本第512頁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統治者進行思想文化控製的一種方式。周東遷後典籍散亂百家之學逐漸出現。秦焚百家語未能斷絕百家之學的流傳。漢武帝罷黜百家定儒家為一尊於是治六經之學修儒經之業的人遇有機會就可進入仕途儒學逐漸取得了在思想文化上的統治地位。漢成帝在石渠閣、漢章帝在白虎觀大會群儒親自講解經義既提高了經學在政治上的地位也提高了自己的學術形象。漢代這種措施比暴力控製思想文化要高明得多成效也好得多。後來的封建皇朝沿著這個方向走下去使儒家之學長期地成為束縛人民思想的枷鎖。隋唐的注疏宋元的理學、明清的八股文儘管在形式上各不相同但都是以闡述儒學作為主要的內容。
自漢代以來儒學的內容主要不過兩點。一是宣揚君權神授一是宣揚三綱五常。這都是先驗論的觀點把君權說成是無可置疑的天命所在三綱五常是永恒的社會秩序。這極大程度地適應了封建統治階級的需要迷惑人民群眾達兩千多年之久。與此同時封建國家還大力推崇佛教和道教把廣大人民群眾深受的災難引向對來世快樂的幻想以削弱其反抗的鬥誌。說“中國的男子普通要受三種有係統的權力的支配一是從朝廷到基層的國家係統即政權;二是家族係統即族權;三就是閻羅天子、城隍廟王以至土地菩薩的陰間係統以及由玉皇上帝以至各種神怪的神仙係統——總稱之為鬼神係統即神權。至於女子除受上邊三種權力支配之外還受男子的支配即夫權。這四種權力——政權、族權、神權、夫權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製度是束縛中國人民特彆是農民的四條極大的繩索。”這四大繩索都是跟儒家的中心思想相一致的。
封建國家的統治機能還有很重要的一項就是監察。秦代朝廷上有丞相、太尉、禦史地方上有守令、尉、監。禦史和監都是監察官在國家行政結構中占有重要地位。西漢置刺史權力很大。刺史班宣周行黜陟能否斷治冤獄以六條問事一條強宗豪右田宅踰製以強陵弱以眾暴寡。
二條二千石不奉詔書遵承典製倍公向私旁招守利侵漁百姓聚斂為奸。三條二千石不恤疑獄風厲殺人怒則任刑嘉則淫賞煩擾刻暴剝截黎元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訞祥訛言。
四條二千石選補不平苟阿所愛蔽賢寵頑。
五條二千石子弟恃怙榮勢請托所監。
六條二千石違公下比阿附豪強通行貨賂割損正令也。1999ooo41o232o後來漢唐宋元各代有禦史台的設置明、清有都察院的設置這些機構都是重要的監察機關。
剝削階級國家統治職能運用的成效如何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第一這要看當時階級鬥爭展的形勢;第二要看統治者如何認識客觀形勢並采取什麼樣的對策。在中國曆史上統治者總是妄圖把自己的權位永遠傳下去成為子孫萬代之業對自己掌握的統治職能總想使之成為永恒的存在這顯然都是脫離實際的想法。他們的統治必然不斷地遭到人民群眾的反抗也會在統治集團內部引起這樣那樣的鬥爭。
第三節法禮與刑法是反映統治階級的意誌維護統治秩序調整統治階級內部關係對妨礙統治階級利益的活動進行製裁的工具。法的製定和實施也是國家統治職能的一個重要部分。
法和律原來是有區彆的。法如“法度”、“法則”涵義比較廣泛。律是指具體條文。《管子·七臣七主》“夫法者所以興功懼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唐代的法包含律、令、格、式。律規定罪名和刑罰。令是皇帝以命令的方式對律的隨時補充。格是規定官吏的辦事規則。式是規定官署通用的文件程式。但這種區彆就是在古代也並不嚴格法與律往往通用。近數十年又經常把法與律合為一個名詞稱為法律。
在中國曆史上法起源於禮和刑。禮可能在原始社會已經有了是當時維持社會秩序的風習。到了階級社會禮有了展成了為統治階級服務的工具。《荀子·禮論篇》對禮的出現和展有所解釋。按他的說法禮不是從來就有的它是“先王”製定的。為什麼要製定禮呢?他認為是客觀的“物”和人的“欲”之間有矛盾。為了防止“欲”的無限擴大把“物”搞光了也防止因此生鬥爭才製定禮進行約束。荀子講禮的最大意義在於一個“分”字使上層社會的人都按照自己的身份各守本分。荀子的說法是可取的但禮大體上可能是由古代社會風俗自然形成的而先王也有所製定用以顯示貴族的身份和社會地位。周朝興起後禮的規定日趨複雜以致在很大程度上流於形式。
刑是階級社會的產物。刑與禮相對是專為下層社會而設的。《禮記·曲禮》上說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很多人為這句話作解釋分歧很大但禮和刑的對象不同是可信的。在刑的內容上反映出保護奴隸主階級的利益。傳說皋陶最早製定的刑法把作壞事不承認、貪汙、殺人列為懲罰的對象無疑是對一切危害奴隸主階級利益的人繩之以刑。商朝雖然有《湯刑》但是殷紂王又加上了“炮烙之法”。周朝法網更密周穆王命令呂侯作《呂刑》律文多達三千條。
春秋時期已經有了關於彙集法律條文的《刑書》。但是在是否公布這種成文法上曾生過爭論。公元前五三六年鄭國的執政者子產把《刑書》鑄在鼎上公諸於眾。史稱“鄭人鑄刑書”。晉國的大夫叔向提出反對理由是過去“臨事製刑”現在完全公開老百姓知道了刑法的規定就不害怕統治者了;再則生爭論他們會同刑書對照可以免去統治者任意懲罰。子產沒有采納他的意見照樣公布1。三十年後叔向所在的晉國也把他們的《刑書》公布了。那是晉國的執政者趙鞅、荀寅乾的史稱“鑄刑鼎”。內容是公布範宣子所作的《刑書》。這一次引起了孔子的反對理由同當年叔向提出的差不多。
春秋時期社會變化很大禮既已徒具形式刑的本身也須變革。鄭、晉兩國鑄刑鼎把刑法公開化表明了兩國統治階級提高刑法的地位從而加強它束縛人民的作用。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1從孔子的話裡可以看出孔子對禮的懷念1《左傳》昭公六年。
1《論語·為政》。
也可以看出刑在春秋末年並不能起多大的作用。為了時事的需要統治階級開始了法典的修訂。
封建法典戰國初年魏國李悝著《法經》六章這是繼鄭、晉鑄刑鼎之後的第一部法典。
李悝在魏國推行儘地力之教立平糴之法以附著於土地的小農為主要施政的對象。他是一位有明顯的封建主義傾向的政治家他的《法經》久已失傳可能也具有同樣的政治傾向。《法經》第一章是“盜”第二章是“賊”表明了作者對財產權利人身安全的重視這在後世的封建法典裡始終是重要的內容。劉邦入關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兩漢末農民起義軍的政治口號是“殺人者死傷人及盜創賞。”李悝同農民軍的立場是不同的但都反映了當時社會秩序中最尖銳的矛盾。在這一點上兩者是一致的。
秦漢時的法是以《法經》為基礎而有所增益。蕭何定“漢律”九章於《法經》六律之外增加了興、廄、戶等三律包含了軍法和戶籍法。漢單行法中有《越宮律》、《朝律》、《沉命法》等這意味著法律在向朝廷、宮禁和提高君主權力的方向展。
隋唐時期封建法典達到了定型化的階段。隋朝的《開皇律》是一部有名的封建法典。唐朝尤其重視法典的修定先後有《武德律》、《貞觀律》、《永徽律》的頒行。高宗為解釋律文詔修律疏成《唐律疏義》流傳至今。唐律集秦漢以來封建法典的大成被譽為中華法係的代表在中外法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對不少國家產生了影響。
唐律共十二篇篇次是《名例》、《衛禁》、《職製》、《戶婚》、《廄庫》、《擅興》、《賊盜》、《鬥訟》、《詐偽》、《雜律》、《捕亡》、《斷獄》。以唐律跟漢律相比唐律顯然反映了更複雜的社會矛盾在法典的結構上也遠比漢律為嚴整。《名例》是關於唐律的原則性規定其中大部彙集了前代律文而突出了十惡和八議。十惡是1謀反(對皇朝統治的顛複活動)。
2謀大逆(破壞皇帝宗廟、陵墓、宮闕的活動)。
3謀叛(叛國投敵)。
4惡逆(謀殺毆打尊親屬及丈夫尊、近親屬)。
5不道(殺死一家三口及肢解等殘酷手段)。
6大不敬(盜竊禦用物品等)。
7不孝(對直係尊親屬有忤逆言行)。
8不睦(謀殺或出賣近親屬、毆打或控告丈夫或尊親屬)。
9不義(殺害本地及五品以上官長夫死不舉哀、守喪期做樂或改嫁)。10內亂(近親屬間不正當的性關係)。
犯十惡罪一律不得赦免。八議是1議親(皇室一定範圍內的親屬)。
2議故(皇帝的故舊)。
3議賢(朝廷認為有賢德的人)。
4議能(有大才能)。
5議功(有大功勳)。
6議貴(職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
7議勤(有大勤苦)。
8議賓(前朝的後裔之為國賓者)。
凡適用八議條款的罪人除十惡罪外都可從輕議處。十惡、八議的規定表明了皇權神聖不可侵犯之尊嚴、三綱之為封建秩序必須遵循的準則以及上下尊卑的等級之不可逾越。法律是有強製性的是封建皇權分彆套在臣民身上的枷鎖。唐律於《名例律》之後即列《衛禁律》、《職製律》而置《賦盜律》於全律第七這也反映皇權在法典中地位的提高。
《大明律》是中國封建社會後期一部有代表性的法典。這書的編修經過三十年時間由朱元璋親自審閱而完成。律的條文大體上因襲唐律但在篇章結構上是按照《名例》及《吏律》、《戶律》、《禮律》、《兵律》、《刑律》、《工律》為次序的。這種按六部官製編排的方法有利於法的執行和監督。
明初社會經濟比較繁榮但封建勢力對新生的生產力采取壓製態度這種重大的社會矛盾現象在《大明律》中都有相應的反映。
朱元璋在《大明律》完成後要求後代子孫各守祖訓不得對律文加以更改這是要後代皇帝必須守法、執法以確保皇權的鞏固。但這種對待法律的嚴肅態度在法律展史上也有一定的進步意義。
清修律書條款篇章基本上因襲《明律》而附以大量的例因而稱為《大清律例》。例文之煩既利於酌情斷獄也便於吏人因緣為奸。對於反叛罪清律量刑遠較明律為重這反映了滿族貴族統治集團之狹隘的民族猜忌心理。
以上所說封建法典基本上都屬刑法性質。還有行政法如《唐六典》、《大明會典》、《大清會典》旨在明確各部門各級官署的職掌、調整統治階級內部關係保證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行。這和上述封建法典都是封建國家的基本。
中國封建社會編了一套套的法典一般稱之為王法或三尺法。王法的提出最早是指治國之道。付與它法律意義的是三國時的曹操。當時曹彰為北中郎將奉令征烏丸臨行前曹操對他說“居家為父子受事為君臣動以王法從事爾今其戒之。”1三尺法的來曆是因古代法律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王法或三尺法在封建社會對人民來說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但是法律所體現的統治階級的意誌絕不限於已經編成的法典條文最根本的是它與現實的利害關係。漢武帝時杜周為廷尉管刑獄辦案時最願意按他的上司張湯尤其是按皇帝的意旨裁決。“上所欲擠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釋久係待問而微見其冤狀。”有人問他“君為天下決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旨為獄獄者固如是乎?”杜周說“三尺安在哉?前主所是著為律後主所是疏為令;當時為是何古之法乎。”1杜周的話說出了封建王法的本質法就是當代封建皇帝的意旨。朱元璋雖告誡他的子孫不得更改法律事實上也並不能做到。
中國封建社會製定的大量法典在近代法律分類上基本上屬於公法範1《三國誌·魏書·任城威王彰傳》。
1《漢書·杜周傳》。
圍而缺乏私法內容。私法與公法不同是關於個人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恩格斯說“如果說國家和公法是由經濟關係決定的那末不言而喻私法也是這樣因為私法本質上隻是確認單個人之間的現存的、在一定情況下是正常的經濟關係。”2私法包括物權、債權、契約和繼承等權利與相互承擔的義務。
在中國封建法典中從來沒有專門的私法典在公法中涉及私法的條例數量也較少。李悝的《法經》列一“盜”當然是保護私有財產的不過內容不詳。秦漢時代法律大興有關私法方麵的也極罕見。反映私法較多內容的開始於唐律。唐律的《戶婚律》有幾條涉及保護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廄庫律》有幾條涉及保護私有牲畜。《賊盜律》有幾條涉及保護私有財產。《雜律》中有幾條跟契約、借債及商品生產與貿易有關。但這遠比不上人們熟知的羅馬法那樣大量而又明確地表現私法的內容和性質。歐洲一些國家的私法比中國達他們吸收了羅馬法的這種特點。
私法在中國的欠缺先在於商品經濟不達。羅馬法全部的宗旨是保護奴隸主階級的私有財產而更具特色的是它保護商品生產者的權利。它有商品生產展的基礎。馬克思曾把羅馬法稱為“商品生產的那個經濟展階段的法律”1。其次是中國向來是個以農業為主的國家農業生產的主要手段土地大量為地主、貴族和皇帝所占有表現在法律上有關保護個體農民土地占有和交換的條例就非常少。相反法律上保護國有官有土地的條例更多。第三是封建主義統治對人民的生命財產根本不關心人身既不能完全自主私有財產更難得到法律保護。
近代的立法和司法曆代的封建法典重倫常明等級尊特權反映了地主階級的意誌也反映了封建社會的主要矛盾。近代為時短淺但也形成了近代的法律體係。近代的法典反映了地主、官僚、買辦的意誌也反映了帝國主義在華利益。總的說來是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質。其特點是一、立法權從皇帝的欽定轉向民議的形式和政治腦的獨裁;二、接受外力對立法權和司法權的乾擾;三、引用西方法典的形式保留封建法典的某些內容;四、有了係統的私法如民法、民事訴訟法等。
鴉片戰爭的失敗使皇帝至高無上的權威受到極大衝擊國家的主權受到嚴重損害外國侵略者根據與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取得了領事裁判權外國人在中國犯法隻能由外國駐華代表審理中國政府不得乾涉。中國的政治家、思想家也認為照老樣子統治下去不可能了。以康有為為代表的資產階級維新派在戊戌變法運動中對立法、司法提出了革新建議。康有為可能不是最早主張君主立憲的人但他的確是提出了君主立憲的具體方案。他認為要象西歐國家那樣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應當設議會由選舉的議郎組成凡議郎三分之二通過的決議就可以付諸實施。他主張製定憲法皇帝和人民同受憲法約束。
康有為提出建立法製局並把法製局列於應設的十二局之位。他認為2恩格斯《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第248頁。1恩格斯《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展》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三卷第395頁。外國人在中國自治其民不受中國法律約束“實為非常之國恥。”他明確表示應重新製定法律即不能驟行於內地亦當先行於通商口岸。康有為進一步提出凡民法、商法、市則、舶則、訟律、軍律、國際公法一切中國原來沒有的新法律都應由專門設立的機構製定。戊戌變法的另一重要人物梁啟讚同康有為的建議和主張並從曆史上為之詳加論證。
以慈禧太後為的守舊派扼殺了康梁維新之後在國內外輿論壓力下也迫不得已提出“革新”“變法”。他們建立專門管理機構督辦政務處又設考察政治館派人出國考察。他們炮製的傑作不過是君主立憲又不想真正實行。19o8年清政府公布了一個《欽定憲法大綱》共二十三條其中規定皇帝總攬立憲、行政、司法等大權。所謂“革新”“變法”有名無實。這時有資政院及各省諮議局的設立。資政院的議員有的由皇帝委派有的由各省的諮議局以成員的十分之一選出。資政院作為上下議院的基礎討論國家歲入歲出及法典朝章等議決之後會同國務大臣奏報皇帝裁決。這在立法上比封建君主製總算有一點進步。但是省諮議局的成員限製出身、資曆、財產等隻有官僚地主和少數資產階級可以入選。它反映了非常微弱的一點民主。資政院開院後來自他們那裡的輿論清政府也不重視。清政府下了一定的功夫來修訂法律。有名的法學家沈家本以修訂法律大臣的身份帶領法律館的人員經過多年的努力編出了《大清現行刑律》。191o年清朝公布了由日本法學士崗田朝太郎起草的《大清新刑律》。作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舊中國第一部刑法典就是由這位外國人製定的。還有《民律》、《商律》、《刑事訴訟律》、《民事訴訟律》、《國籍法》等也在這一年編成與《現行刑律》同時公布。
應當指出以孫中山為代表的資產階級革命派在立法、司法上反映了本階級的意誌。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結束了中國曆史上二千多年的封建帝製建立了中華民國。在南京組織臨時政府孫中山任臨時政府大總統。這個政府按《臨時政府組織大綱》設有議院為立法機關大總統為行政元司法權操在大總統手裡。這與歐美資產階級國家有所不同不完全是三權分立。
民國建立不久接連出現軍閥獨裁統治。南京政府隻有三個月袁世凱便搞了獨裁孫中山等又創定《臨時約法》擴大民主權利。1913年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成立采用眾參兩院為立法機關行政機關為國務院司法機關為大理院和檢察廳有點表麵上的資產階級民主。後來袁世凱為實現皇帝夢炮製《中華民國約法》又來個大倒退立法、行政、司法集於袁氏一人。1915年底袁世凱正式演出了一場當皇帝的鬨劇。但是袁世凱垮台以後至1928年北洋軍閥的統治才結束代之而起的是國民黨蔣介石的新軍閥。他們一直搞封建買辦法西斯獨裁統治無論在政府組織上怎麼變來變去總離不開國民黨一黨專政總不能改變蔣介石一人獨裁。正如列寧所說的“如果人民代表機關沒有充分的權力如果它是由舊政權召集的如果同它並存的舊政權還是完整的那末人民代表機關就等於零如果沒有政權無論什麼法律無論什麼選出的機關都等於零。”1同誌說“帝國主義和中國封建主義相結合把中國變為半殖民1《列寧全集》第十一卷第98頁。
地和殖民地的過程也就是中國人民反抗帝國主義及其走狗的過程。”2中國近代史上的這種鬥爭形勢在立法、司法領域裡也沒有例外。官方製定的各種法典到處遭到人民群眾反抗和抵製。
2《中國革命和中國》見《選集》合訂本第595頁。
第六章社會意識形態第一節馬克思主義關於意識形態的學說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馬克思主義關於社會意識的學說是曆史唯物主義的重要內容之一。它說明了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的問題說明了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的反作用問題說明了社會意識的各種表現形式問題。這些問題在馬克思主義出現以前是得不到科學的確切的說明的。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裡說“人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生產中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們的意誌為轉移的關係即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展階段相適合的生產關係。這些生產關係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層建築豎立其上並有一定的社會意識形式與之相適應的現實基礎。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製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相反是人們1tgno244gn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1999ooo41o245o馬克思又指出“在一切社會形式中都有一種一定的生產支配著其他一切生產的地位和影響因而它的關係也支配著其他一切關係的地位和影響。這是一種普照的光一切其他色彩都隱沒其中它使它們的特點變了樣。這是一種特殊的以太它決定著它裡麵顯露出來的一切存在的比重。”2999ooo41o2451馬克思的這些指示著重說明適合生產力展的生產關係的總和構成經濟基礎政治和法律意識形態是上層建築樹立在經濟基礎之上。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物質生產方式決定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生產關係是“一種普照的光”是“一種特殊的以太”它決定著其它一切關係的地位和影響。政治、法律、意識形態都是由社會存在特彆是生產關係來決定的。
恩格斯在《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展》中指出一切社會變遷和政治變革的終極原因不應當在人們的頭腦中在人們對永恒的真理和正義的日益增進的認識中去尋找而應當在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的變更中去尋找;不應當在有關的時代的“哲學”中去尋找而應當在有關的時代的“經濟學”中去尋找。正因為經濟基礎是決定上層建築的所以社會變遷和政治變革的終極原因要在經濟基礎的變動中去找而不要在人們的認識中去找。這就進一步論證了這樣的一個真理“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製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在曆史上出現的一切社會關係和國家關係一切宗教製度和法律製度一切理論觀點隻有理解了每一個與之相應的時代的物質生活條件並且從這些物質條件中被引伸出來的時候才能理解。恩格斯在一o年八月五日致康·施米特的信中指出“必須重新研究全部曆史必須詳細研究各種社會形態存在的條件然後設法從這些條件中找出相應的政治、私法、美學、哲學、宗教等等的觀點。”1這是說作為上層建築之一的意識形態包括政治、法律、藝術、哲學、宗教等等的觀點隻能在社會存在中去找。社會存在是意識形態的根據它是第一性的而意1《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第475頁。
識形態則是由社會存在所派生的。
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誌意識形態》中對社會存在與意識形態的關係有十分具體和形象的敘述思想、觀念、意識的生產最初是直接與人們的物質活動與人們的物質交往與現實生活的語言交織在一起的。觀念、思維、人們的精神交往在這裡還是人們物質關係的直接產物。表現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學等的語言中的精神生產也是這樣。人們是自己的觀念、思想等等的生產者但這裡所說的人們是現實的從事活動的人們他們受著自己的生產力的一定展以及與這種展相適應的交往(直到它的最遙遠的形式)的製約。意識在任何時候都隻能是被意識到了的存在而人們的存在就是他們的實際生活過程。如果在全部意識形態中人們和他們的關係就象在照像機中一樣是倒現著的那麼這種現象也是從人們生活的曆史過程中產生的正如物象在眼網膜上1tgno246gn的倒影是直接從人們生活的物理過程中產生的一樣。1999ooo41o247o這段形象地說明了一個事實即是意識形態是社會存在的反映正如照像機中的形象是外界物體的反映一樣。
按照這個理論社會存在生變化則作為其反映的意識形態也將生變化社會存在有所不同則作為其反映的意識形態也將有所不同。斯大林說“物質方麵的展外部條件的展先於觀念方麵的展先於意識的展先是外部條件生變化先是物質方麵生變化然後意識、觀念方麵才相應地生變化。”又說“曆史表明各種不同時代的人們之所以抱有各種不同的思想和願望是由於人們在不同的時代用不同的方式和自然作鬥爭以求滿足本身的需要與此相適應他們的經濟關係也按各種不同的方式形成起來。”2時代不同意識形態也不同。這個問題馬克思在《哲學的貧困》裡說道每個原理都有其出現的世紀。例如與權威原理相適應的是十一世紀與個人主義原理相適應的是十八世紀為什麼該原理出現在十一世紀或者十八世紀而不出現在其他某一世紀我們就必然要仔細研究一下十一世紀的人們是怎樣的十八世紀的人們是怎樣的在每個世紀中人們的需求、生產力、生產方式以及生產中使用的原料是怎樣的;最後由這一切生存條件所產生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怎樣的。難道探討這一切問題不就是研究每個世紀1tgno247gn中人們的現實的、世俗的曆史不就是把這些人既當成劇作者又當成劇中人物嗎?但是隻要你們把人們當成他們本身曆史的劇中人物和劇作者你們就是迂回曲折地回到真正的出點因為你們拋棄了最初作為出點的永恒的原理。1999ooo41o248o馬克思的這段指示意思很明白。在不同的世紀有不同的原理。因為產生原理的人們不同了。生產力、生產關係不同了所以原理也不同了。研究不同的原理就要研究不同的現實的、世俗的曆史才能把問題研究清楚。
物質世界是展的人的認識反映展著的物質世界人的社會認識(就是哲學、宗教、政治籌各種不同的觀點和學說)反映著社會的經濟製度。社會的經濟製度會展因此人的社會認識也會隨之展。
在西方古希臘羅馬哲學思想的繁榮;中世紀學術為神學原則所統治;近代則有自由、平等思想。這是標誌著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2《斯大林全集》第一卷第289頁。
會思想意識的不同。在中國氏族家長製遺留的存在使孝弟思想與保民思想在奴隸社會處於顯著的地位。奴隸社會末期展開了百家爭鳴。封建社會經由秦皇朝的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到西漢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走的都是學術定於一尊的路徑。西漢儒家經術統治建立以後學術神學化經二千餘年不變。近代則向西方學習倡導自由、平等。這也與西方有相似之處。東西方思想意識的展是合規律的展還是偶合有待於進一步研究。
已往的曆史每一時代都有統治階級。統治階級的思想在每一時代都是占統治地位的思想。這就是說一個階級是社會上占統治地位的物質力量同時也是社會上占統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著物質生產資料的階級同時也支配著精神生產的資料。因此那些沒有精神生產資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統治階級支配的。占統治地位的思想不過是占統治地位的物質關係在觀念上的表現不過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占統治地位的物質關係因而這也就是這個階級的統治的思想。《宣言》指出“任何一個時代的統治思想始終都不過是統治階級的思想。”1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但是社會意識具有相對的獨立性。每個時代的哲學都有由先驅者傳給它而它便由以出的特定的思想資料作為憑藉。經濟上落後的國家在哲學上仍然能夠演奏第一提琴。十八世紀的法國對英國來說是如此;後來的德國對英、法兩國來說也是如此。經濟生最終的支配作用決定著現有思想資料的改變和進一步展的方式。這種作用多半是間接生的。對哲學生最大的直接影響的則是政治的、法律的和道德的反映。恩格斯在一o年十月二十七日寫信給康·施米特清楚地表達了上述思想。2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還論述了社會和國家以至純數學的規律的某種獨立性。他說“從現實世界抽象出來的規律在一定的展階段上就和現實世界脫離並且作為某種獨立的東西作為世界必須適應的外來的規律而與現實世界相對立。社會和國家方麵的情形是這樣純數學也正是這樣它在以後被應用於世界雖然它是從這個世界得出來的並且隻表現世界的聯係形式的一部分——正是僅僅因為這樣它才是可以應用的。”1哲學思想是自然和社會的概括。它來自自然和社會但對自然和社會卻具有相對的獨立性。戰國時期的百家爭鳴是戰國時期自然科學展和社會變革的反映但是各家各派學說的展自有其自己學派先驅思想作為憑藉似乎與當時現實不相聯係。這種情況在魏晉玄學、宋明理學的展進程中都有反映。
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的反作用恩格斯指出當一種曆史因素一旦被其他的、歸根到底是經濟原因造成的時候它也影響周圍的環境甚至能夠對產生它的原因生反作用。這就是說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同時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也生反作用。21《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第27o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