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
1949年3月七屆二中全會後進一步把新民主主義的基本經濟政策概括為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采納中國的主張規定國家對各種經濟成分采取“調劑”的政策使它們“在國營經濟領導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的展”。“經濟建設的根本方針是以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政策達到展生產繁榮經濟之目的”。這樣的經濟方針和政策有利於揮各種經濟成分的優勢使中國社會經濟得到快展。
1《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56頁。
2參見《朱德選集》第226—227頁。
第三節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產生、展和壯大中國新民主主義經濟經曆了產生、展、壯大、全麵勝利以及最後終結等幾個階段。為了與本書內容協調一致這裡隻對新中國成立之前新民主主義經濟展進程及基本情況作一概要性的闡述。
土地問題是中國民主革命的中心問題。變革封建半封建土地所有製實現耕者有其田是中國民主革命的一項基本任務。中國在民主革命的不同階段根據革命所麵臨的客觀形勢和主要任務的變化采取符合革命鬥爭實際和要求的土地政策。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沒收分配地主土地抗日戰爭時期及抗戰勝利後一段時間實行減租減息解放戰爭時期進行土地改革這都是根據地實行新民主主義經濟政策的體現並且是根據地經濟產生和展壯大的基礎。但因本書另有專章論述土地問題所以這裡有關改革土地製度的內容從略。
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產生從1927年7月大革命失敗和土地革命戰爭興起到1937年初正式放棄沒收地主土地的政策這一階段是中國新民主主義經濟產生的時期。這一時期革命根據地的經濟建設是在敵人分割包圍的戰爭環境中進行的內容主要包括建立新型的財政金融支援革命戰爭保障革命軍隊和各級政府工作人員的供給;展貿易打破敵人的經濟封鎖;活躍物資交流;恢複和展農業、工業生產加強蘇區的物質基礎。革命根據地經濟是一種包括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和私人經濟多種成分的新型經濟但主要是農業經濟工業經濟很少。
1農業。創立農村革命根據地之初就很重視農業生產。沒收分配土地之後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有較大提高。但是革命根據地處在落後的農村耕作技術落後而且處在敵人四麵包圍之中戰事頻繁青壯年農民紛紛參軍參戰農業勞動力不足耕牛不足嚴重製約了農業生產的展。各根據地先後實行勞動互助的辦法解決農業勞動力不足的問題。提倡耕牛互助還利用沒收地主的耕牛和富農多餘的耕牛設立“公共犁牛站”或“牲畜農具經理處”等以租借方式解決農民耕牛不足的問題。
1931年秋到1934年1o月蘇區加強了對經濟建設的領導。農業生產互助合作運動在1931年“一蘇大”之後廣泛開展起來1934年1月“二蘇大”後掀起又一個新。如江西的興國縣1934年2月有勞動互助社318個社員15615人;到4月展到12o6個社社員達22118人。犁牛合作社也有較大展。互助合作組織堅持階級原則(地主、富農、資本家不準加入)堅持自願互利原則以生產資料私有製為基礎進行分散經營產品歸生產資料所有者個人所有。同時蘇區黨和政府還采取了一些促進農業生產的具體措施。主要有開墾荒田荒地;興修農田水利;增施肥料改良土壤精耕細作;開辦農事試驗場、研究會推廣先進技術。在工作方法上廣泛動群眾動農村婦女積極參加農業生產;組織生產競賽表彰先進開展“生產運動”;提倡各行各業支援農業;實行武裝保衛耕種收獲。
經過蘇區黨和政府的不懈努力和廣大農民群眾的辛勤勞動蘇區農業生產得到展。糧食產量1933年與1932年相比中央蘇區增長了15閩浙贛蘇區增長了2o湘贛蘇區增長了2o以上。1933年川陝蘇區也“收成良好”湘鄂贛蘇區糧食“收獲更加豐盛”。1934年中央蘇區在敵人加緊“圍剿”和嚴重乾旱造成的農業生產極其困難的情況下糧食生產仍比1933年增長1o左右。但是由於第五次反“圍剿”的失利中央紅軍被迫長征使得中央蘇區農業“豐產”並未能“豐收”大部分地區隻收獲了早稻糯稻和二季晚稻基本未來得及收獲即便收獲了一些也多被“還鄉團”搶去了。
2工業。農村革命根據地幾乎沒有現代工業。根據地開創之初為了戰爭的需要興辦了一些型軍需工業主要是兵工廠、被服廠有的根據地還建立了造紙廠、印刷廠和織布廠(隻能織毛巾和襪子)。這些工廠屬於公辦“國營性質”主要是供給紅軍。兵工廠僅能修理槍械和製造梭鏢、大刀、土槍之類的武器。
隨著蘇區的展壯大國民黨加緊了對蘇區的經濟封鎖和軍事“圍剿”蘇區為生存計開始重視民用工業、手工業的恢複和展。許多根據地實行保護私人工商業的政策根據地內本就不多的資本企業開始恢複生產。如贛西南的一些煤礦恢複了生產閩西幾縣紙的生產已恢複到革命前的七成。有些蘇區開始建立手工業生產合作社以推動手工業生產的恢複和展。同時各蘇區軍需工業有了明顯展。一些兵工廠已經可以製造彈藥、槍支有的還能生產迫擊炮。
國營工業(屬蘇維埃政權所有由蘇區政府經營的工礦企業)方麵中央根據地主要有中央兵工廠、中央印刷廠、中央被服廠、中央鎢礦公司、中華樟腦廠、中華織布廠、中華造紙業公司、通訊材料廠、衛生材料廠、交通材料廠、糧秣廠、套鞋廠、造幣廠等。到1934年3月國營工廠展到32個有工人2ooo多人。閩浙贛根據地除兵工廠外民用工廠規模較大的有織襪廠、紡織廠、造紙廠在“二蘇大”報告中讚揚這些工廠“收到了成效”。川陝根據地經濟建設起步較晚但國營工業展快建有兵工廠、被服廠、造幣廠、銅元廠、印刷廠、造紙廠、織布廠、化工廠、鐵廠、造船廠、碗廠、煤礦、鹽井、鬥笠廠、彈花廠等。其他根據地也建有數量不等的各類國營工業。
蘇區國營工廠在“一蘇大”之前實行軍事供給製政委決定一切廠務。
“一蘇大”之後逐步改革管理體製1932年初改供給製為工資製。1933年4月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國民經濟部設立國家企業管理局隨後紅軍總供給部設立軍事工業局加強對國營民用工廠和軍工企業的領導。但是由於製度不健全國營工廠管理混亂貪汙浪費現象嚴重。年底蘇區開展反貪汙浪費和反官僚主義運動。1934年4月臨時中央政府頒布了《蘇維埃國有工廠管理條例》中央組織局製定了《蘇維埃國家工廠支部工作條例》確定國營工廠實行廠長負責製並對管理、黨務、財務、獎勵等作出具體規定大大改善了國營工廠的管理和經營。國營工廠廠際之間部門、班組、工人之間開展各種形式的生產競賽提高了勞動生產率。
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在“一蘇大”之後有較大展中央蘇區在1933年8月經濟建設會議之後更出現展。中央蘇區17縣1933年8月之前有手工業生產合作社76個社員9276人股金29351元到1934年2月展到176個社社員32761人股金58552元。其他蘇區也有不同程度的展。手工業生產合作社規模大不一涉及到民眾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麵。手工業者組織起來之後合作社內部實行民主管理促進了蘇區手工業生產的恢複和展。但是蘇區政府頒行的有關條例規定的盈利積累留成比例過大達5o—7o社員分紅比重不利於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在蘇區城鎮有少量私營工商業同時蘇區政府也把手工業作坊當作私營工業。蘇區政府對待私營工商業的政策明顯帶有“左”的傾向。雖然也主張保護私營工商業並允許私營工商業的展但又執行過“左”的勞動政策。“一蘇大”通過的《經濟政策》和《勞動法》即反映了這一特。在這種政策之下資本家(包括業主)負擔不起工人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又不允許解雇工人維持經營無利可圖常常虧本而且擔心引來殺身之禍因此紛紛歇業逃避。私營工商業不但沒有得到保護和展反而受到打擊和破壞。1933年上半年開始張聞天、陳雲等對過“左”的勞動政策提出批評指出必須“對資本家實行讓步”1“使他們有利可圖”2才能真正使私營工商業得到複蘇以利於蘇區經濟展。臨時中央政府1933年1o月頒布新勞動法糾正“一蘇大”勞動法的一些“左”傾錯誤。但這時私營工業幾乎已經絕跡實在無從恢複展了。
蘇區工業因國營工業和手工業生產合作社的展而得到恢複展這對蘇區緩解工業品奇缺起碼的軍需民用工業品(主要是手工業產品)起了積極作用。尤其在動群眾煮鹽解決民用食鹽方麵取得了重大成績。3商業貿易。除了恢複展生產之外商業貿易是打破敵人經濟封鎖的重要途徑。井岡山根據地率先采取保護私營商業利用、改造、建立農村商品交換場所——墟場設立公營商店和公賣處開展對白區的貿易促進商1洛甫《蘇維埃政權下的階級鬥爭》、《五一節與勞動法執行的檢閱》《鬥爭》第14期、1o期1933年6月5日、5月1日。
2洛甫《蘇維埃政權下的階級鬥爭》、《五一節與勞動法執行的檢閱》《鬥爭》第14期、1o期1933年6月5日、5月1日。
業貿易活動。後各根據地也都相繼采取措施開展商業貿易活動以緩解蘇區工業品奇缺、工農產品剪刀差加大的困難局麵。主要措施有組織消費合作社、成立糧食調劑局、開展對白區的貿易、保護和鼓勵私營商業。
“對外貿易”方麵蘇區建有負責對外貿易的機構。臨時中央政府1933年4月設立對外貿易局管理“赤”“白”區貿易。蘇區與白區接壤地區設有采辦處負責從白區采購物資。這類機構屬於國營商業性質其他國營商業機構也兼做進出口貿易業務。同時鼓勵蘇區商人、合作社組織及廣大群眾到白區或在邊沿地區與白區商人做生意而且允許並保護白區商人到蘇區做買賣。蘇區實行的是有條件的進出口貿易自由即保證進出口貿易自由和進行監督管理相結合的政策。重要物資(如糧食)和現金的出口實行控製“過剩”物品的出口和急需物品的進口免稅一般物品進出口按蘇區規定的稅則一次性納稅離開蘇區到白區經商者頒出境護照。
蘇區的國營商業除專營進出口貿易業務的采辦處等機構外還有公賣處公營的商店、藥店、飯店、糧食調劑局及商業公司。在中央蘇區糧食調劑局遍設機構中央設總局省設局縣設分局區和重要墟場設支局任務是通過購、銷、調、存糧食打擊奸商平抑糧價保證軍需民食並有計劃地組織出口以換回蘇區急需物品。這方麵工作成績顯著如1933年春荒季節總局售糧價格比市價低6o分局售糧價格比市價低3o。秋季購糧價格又有相當提高避免了“穀賤傷農”。國營的中央鎢砂公司組織鎢砂生產的同時並收購鎢砂組織鎢砂的出口貿易。中華商業公司建立於1934年1月屬公私合營性質采購各種貨物供應蘇區市場。其他蘇區也有一些國營商業但國營商業在蘇區商業中仍不占優勢。
蘇區合作社商業主要是消費合作社和糧食合作社在“一蘇大”之後有較快展。消費合作社政府免征所得稅享有貸款和承售沒收財產的優先權在運輸經營方麵政府給予幫助和保護。消費合作社以合理的價格向農民銷售工業品和收購農副產品社員可以優先、廉價購買商品。糧食合作社實際是群眾集資興辦的糧食調劑局調劑辦法與公營調劑局相似。中央蘇區1934年2月有消費合作社114o個社員295993人股金322525元;糧食合作社1o71個社員2439o4人股金242o97元。臨時中央政府和閩、贛兩省及17個縣建有消費合作總社。營業情況也不斷展如興國縣1934年頭兩個月消費合作社營業額達122萬元。
蘇區私營商業和私營工業情況相同儘管蘇區政府規定“保證商業自由”保護私營工商業但過“左”的勞動政策及“左”傾錯誤的沒收、稅收政策打擊和破壞了私營商業。從1932年開始在私營商業中的“左”傾錯誤政策有所糾正但蘇區內私營商業已所剩無幾隻有商販經營的私營商業得到一定的恢複和展。
4財政金融。土地革命初期根據地的財政來源主要取之於敵人一是戰爭繳獲二是打土豪籌款。同時也開始征收商業稅、土地稅還有紅軍公田收入、群眾捐獻及公營工商業的收入。財政支出主要用於紅軍的供給少量用於蘇維埃政府的費用支出。
隨著紅軍的展和根據地的擴大蘇區財政支出增加。為廣開財源保障日益展的革命戰爭的供給“一蘇大”之後蘇區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整理稅收。臨時中央政府頒布《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暫行稅則》規定常規稅收為商業稅、農業稅、工業稅並規定了各種稅的稅率。第二繼續打土豪籌款。1932年6月蘇區中央局曾決定主力紅軍集中用於決戰攻奪中心城市廢止分散籌款辦法隻有地方部隊和遊擊隊到白區和在新展區域打土豪籌款。但由於單靠地方遊擊隊籌款困難蘇區群眾負擔能力有限1933年1月又恢複了主力紅軍籌款的任務。第三強製性地向地主罰款、富農捐款。如瑞金縣1933年1月之後5個月中地主罰款26ooo元富農捐款18ooo元兩項合計占該縣1932年全年農業稅收1o萬元的44。第四大力展國營工商業以增加收入。第五行公債。中央蘇區1932年6月、1o月先後行兩次戰爭公債分彆為6o萬元和12o萬元;1933年8月開始行建設公債35o多萬元到1934年3月完成推銷任務。第六向群眾借糧並動員捐獻。中央蘇區1933年3月、1934年6月和7月先後向群眾借穀2o萬擔、1o萬擔和6o萬擔。並動群眾捐獻和退還公債票、借穀票活動1933年4—9月贛南、閩西、湘贛、閩浙贛等蘇區群眾捐獻15o多萬元退還第二期戰爭公債票9o多萬元。中央蘇區第五次反“圍剿”戰爭期間還進行了三次大規模的收集糧食運動以多種形式共收集糧食174萬多擔。
在采取以上措施增加財政收入的同時蘇區政府還大張旗鼓地開展節約運動到第五次反“圍剿”期間節約開支達到了最大限度。
為了加強財政的統一管理臨時中央政府1931年11月27日設立財政部以鄧子恢為部長。12月頒《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暫行財政條例》規定統一管理一切稅收和一切財政收支並建立預決算製度統一帳簿和記帳單位。此後還建立了國庫製度、會計製度、審計製度。當時中央把一切收支統管起來統得過多過死會計製度規定得也十分繁瑣過於強調“正規化”這些與戰爭環境並不相適宜。
革命根據地創立之後就著手建立新的金融機構。閩西上杭縣蛟洋區農會於1927年冬率先成立農民銀行海6豐根據地1928年2月建立勞動銀行湘南耒陽縣工農兵政府1928年春率先行紙幣“勞動券”井岡山根據地創立了造幣廠鑄造“工字銀元”。1929年後各根據地的銀行相繼創建主要有東固平民銀行(1929年8月)、贛西南銀行(193o年上半年)、閩西工農銀行(193o年9月)、江西省工農銀行(193o年11月)、鄂西農民銀行(193o年11月)、鄂豫皖特區蘇維埃銀行(1931年5月)、贛東北特區貧民銀行(193o年1o月)。有些根據地還普遍展信用合作社招股募集資本金開展貸款業務有的並行紙幣。蘇區銀行建立後禁止舊的金融機構和信用合作社行貨幣由銀行壟斷各所在根據地的貨幣行。193o年下半年和1931年幾家主要銀行紙幣行量如下贛西南銀行2萬元閩西工農銀行3萬元江西省工農銀行1oo萬元鄂西農民銀行5o萬元鄂豫皖特區蘇維埃銀行6萬元(隻限一元票一元以下紙幣不在內)贛東北特區貧民銀行1萬元。為維護紙幣信用蘇區銀行采取了一係列措施主要有以一定數量的黃金、白銀作準儲備基金廣泛宣傳蘇區銀行紙幣紙幣可隨時兌換現金打擊擾亂金融的破壞活動有些蘇區允許以紙幣納稅。行紙幣的同時蘇區還鑄造行銀元。對待舊有紙幣有些根據地曾把舊紙幣加蓋革命政府印章繼續流通待蘇區銀行行紙幣後再禁止舊紙幣流通並用新幣兌換舊幣以到白區購買物資。個彆蘇區允許舊幣折價使用。蘇區銀行也辦理少量儲蓄、信貸業務。蘇區限製現金出口“邊貿”鼓勵以貨易貨。
1932年初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建立國家銀行各省相繼成立分行。銀行資金一部分由蘇維埃政府撥款一部分從群眾中招股集資因此具有公私合營性質。銀行實行民主管理定期向股東報告工作接受股東監督並按股分紅。1932年7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行紙幣在中央蘇區內流通在此之前行的紙幣或立即收回或6續收回停止使用。中央蘇區之外的蘇區大都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xx省分行”的名義行紙幣(川陝蘇區例外仍以省蘇工農銀行名義行紙幣)。國家銀行行紙幣之初係根據擁有的基金決定行量保證紙幣隨時兌現因此幣值穩定。後來尤其第五次反“圍剿”期間單純以財政需要定行量紙幣越越多而且地區越來越狹紙幣無法兌現信用幾乎完全喪失。
國家銀行及其分支行按臨時中央政府《國庫暫行條例》規定自1933年1月1日開始正式代理國庫總金庫及其分支金庫。還積極開展存放款等多種形式的信貸業務。蘇區政府還大力扶持信用合作社的展揮信用合作社的作用讓信用合作社放手開展存款、放款、貼現、代理公債票行還本等業務以使其成為蘇區銀行的有力助手。
紅軍長征到達陝北後中國加快了由土地革命向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策略路線的轉變經濟政策也隨之生變化。在工商業政策方麵實行真正的貿易自由和投資開放政策。取消一切捐稅並在現金管理和銀行貸款方麵給予私人工商業以支持。財政金融政策也作了相應改變。財政來源有三即戰爭繳獲的資財和沒收漢奸賣國賊及地主的財產;愛國民眾的捐助;國營企業的收入。對漢奸實行沒收全部財產的辦法。對地主主力紅軍到達陝北之初仍采用打土豪籌款的辦法後來逐漸改為募捐抗日基金和糧食的辦法。對富農和工商業資本家禁止沒收、征和罰款免除稅收隻收募捐一項。對廣大群眾完全免除稅收隻收完全自願情況下的愛國捐助實行借糧、買糧。財政支出主要用於紅軍和蘇維埃政府的供給積累抗日基金;抽出一部分用於根據地各項建設事業和救濟貧苦群眾。金融方麵中央紅軍到達陝北後1935年11月便設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西北分行原陝北蘇區陝甘晉銀行並入西北銀行。西北銀行行紙幣代理中央金庫進行現金管理開展貨幣鬥爭辦理存貸款業務。允許民間借貸實行減息又交息的政策。1937年1月陝甘寧邊區統一使用南京國民政府行的法幣西北銀行停止行紙幣並開始回收“蘇票”。
政策的轉變帶來陝甘寧邊區經濟的恢複和展同時也為抗戰時期實行新的經濟政策作了積極探索積累了寶貴經驗。
新民主主義經濟的展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已經走向成熟對中國國情有了正確和較為深刻的認識革命理論提高到一個嶄新水平。抗日民主根據地展到19塊。一些抗日民主根據地尤其陝甘寧邊區有了相對穩定的環境。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旗幟下抗日民主根據地軍民同仇敵愾同心同德為戰勝日本帝國主義和建設好根據地而努力奮鬥。所有這些為新民主主義經濟的展創造了條件。同時日軍對抗日民主根據地的瘋狂“掃蕩”和慘無人道的“三光政策”以及國民黨的經濟封鎖嚴重威脅了抗日民主根據地的生存。解放區要想生存下來要想鞏固和展不僅需要開展英勇頑強的軍事鬥爭還需要加強各項經濟建設。正是在這種客觀上既需要又具備了條件、主觀上極儘努力的情況下新民主主義經濟有了長足的展。
1大生產運動。抗日民主根據地地處窮鄉僻壤經濟基礎本來就極為落後。抗日戰爭相持階段到來之後尤其1941年和1942年日軍對敵後抗日民主根據地實行殘酷“掃蕩”並在“掃蕩”中實行慘絕人寰的殺光、燒光、搶光政策。國民黨當局停八路軍、新四軍經費並不斷地製造“磨擦”事件還包圍封鎖陝甘寧邊區對一些與國統區有接壤的根據地也實行封鎖政策。再加上華北地區連年自然災害抗日民主根據地經濟極其困難。解放區軍民要想不被餓死必須大力開展經濟鬥爭和經濟建設努力進行生產自救。
中國和抗日民主根據地政府以“展經濟保障供給”為總方針采取一係列有力措施展生產。在生產和供給方麵采取“統一領導分散經營”的方針;在調整公私關係方麵實行“公私兼顧”“軍民兼顧”使公營經濟和民營經濟都有所展;在調整階級關係方麵實行減租減息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在充分利用人力方麵把黨政軍民方方麵麵的勞動力都動員起來、組織起來大張旗鼓地開展大生產運動。
解放區大生產運動是動員部隊、機關、學校及全體老百姓開展以農業為主包括工業、手工業、運輸業、畜牧業、商業在內的各行各業的生產運動。邊區部隊、機關、學校通過開荒種地紡紗織布飼養豬羊自造日用必需品用自己動手的辦法達到生活自給或大部、部分自給。邊區人民群眾組織各種變工隊、紮工隊、互助組、合作社積極投入大生產運動增加產量支援抗戰。陝甘寧邊區的大生產運動開展最早成績也最為顯著。從1939年開始經過幾年努力糧食生產達到自給有餘棉花產量滿足了23需求工業品大部可以自給。邊區軍民依靠“自己動手”實現了“豐衣足食”。大生產運動中中央領導人、周恩來、朱德、任弼時等都曾親自參加生產勞動湧現出八路軍九旅南泥灣開荒變荒涼之地為“陝北江南”等許許多多先進典型。其他各解放區的大生產運動在1943、1944、1945年形成。大生產運動直接推動了解放區各項經濟事業的展使解放區渡過了極端嚴重的經濟困難時期。
2農業。抗日戰爭時期解放區廣泛開展了減租減息運動。減租減息的開展和大生產運動的動調動了廣大農民群眾的生產熱情。抗日民主政府還把開展勞動互助作為推動生產運動的重要措施。1943年後解放區興起勞動互助熱潮1944、1945年間解放區組織起來的勞動力平均約占全體勞動力的2o左右。勞動互助有利於調動人力、物力。此外各解放區還采取了開墾荒地、興修水利、各行各業支援農業、政府扶助農業(尤其注重放農業貸款)等有力措施軍隊、機關、學校也直接投入到農業生產中來。所有這些有力地推動了解放區農業經濟的展。
農業經濟的展表現在第一耕地麵積擴大。如陝甘寧邊區抗戰前耕地麵積843萬多畝1944年1416萬畝1946年達16oo萬畝。晉察冀邊區抗戰期間擴大耕地182萬多畝。第二糧食產量大大增加。陝甘寧邊區糧食產量逐年增長1936年1o3萬石1937年11o萬石1938年13o萬石1939年175萬石1943年184萬石1944年以後每年都在2oo萬石以上。其他解放區糧食產量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就連晉冀魯豫邊區太行一分區這個原本“半年糠菜半年糧”的地區年人均收入折米1942年221石1943年29石1944年337石到1946年大部分人家做到“耕三餘一”了。第三擴大棉花種植麵積棉花自給率提高。陝甘寧邊區抗戰前已停止植棉邊區政府大力提倡植棉1944年植棉315萬餘畝1945年植棉35萬畝棉花自給率1943年達5o1944年達23。晉冀魯豫邊區1946年植棉85o萬畝棉花產量達125oo萬公斤保證了全區棉、布自給。第四畜牧業生產有了較大展。陝甘寧邊區抗戰前有牛驢1o萬餘頭羊4o至5o萬隻到1945年牛驢達4o多萬頭羊近2oo萬隻。晉察冀邊區抗戰後期除了牛驢馬羊存欄頭(匹、隻)數有較大增長外大部分地區做到“一人一雞一家一豬”。第五林業也有所展。如晉察冀邊區阜平縣1941年造果木林9oo畝防水林135o畝木材林225畝。新樂縣194o年人均植樹1o株以上。第六農民收入不斷增加。以陝甘寧邊區清澗幸家溝村的調查為例全村26戶1941年收獲的糧食除去消費和負擔外盈餘425石1943年盈餘818石戶均3石多。
3工業。解放區展工業生產的主要措施有注重展公營企業;獎勵私人企業調節勞資關係;稅收上對工業品給予優惠實行減稅或免稅;貿易上對工業生產進行扶助公營貿易部門供應工業原料收購推銷工業產品;獎勵生產技術革新優待生產技術人員;大力鼓勵展民間手工業。通過這些措施使抗日民主根據地的工業生產從無到有由到大逐漸展起來。
陝甘寧邊區工業生產的展成績最為顯著。1938年以前邊區僅有一些手工作坊和鹽池、炭窯等和幾個規模公營軍需、印刷工廠全部職工隻有27o人左右連家庭紡織業也極其少有日用消費品幾乎全靠輸入。1938年開始抓工業生產出現興辦公營企業的熱潮。1941年有公營工廠97個職工7ooo人左右經過整頓後鞏固下來的工廠62個1943年又展到82個。公營工業除軍事工業外以輕工業為主主要是棉毛紡織、造紙、麵粉、陶瓷、化學、機械修造、石油等工業。邊區政府還提倡扶持展合作社工業到1945年7月各種工業、手工業合作社展到253個社員292o人股金45ooo萬元月產值達4375o萬元。由於切實執行保護私人工商業政策私人資本主義工業有較大展如私營紡織廠1943年有5o家產布12ooo大匹。私營手工作坊656家工人2o47人。邊區政府還大力推動家庭手工業尤其是家庭紡織業的展從械具、資金、技術、供銷等各方麵給予幫助和扶持1942年全區有紡婦75ooo人紡車68ooo架織工13ooo人織機12ooo架紡紗417852公斤織布63334大匹占邊區棉布總產量的半數以上。到1945年7月已有紡婦15萬人以上織婦四五萬人織機二三萬架。由於各種形式的工業和手工業的展對邊區保障供給和打破敵人經濟封鎖起了巨大作用。1944年布匹已能自給全邊區需要的三分之一以上紙張自給一半石油、肥皂自給有餘火柴全部自給工農業生產所需工具大部分已能自造。
其他敵後抗日民主根據地工業、手工業生產也取得很大進展。晉察冀邊區1944年軍事工業月產捷克式馬步槍1oo支擲彈筒65個槍榴彈筒223個快槍22o支各類炸藥1ooo多公斤手榴彈1萬枚自造複裝子彈8萬多。農村手工紡織生產普遍開展其中冀中地區1945年有織機近9萬架年產布9o7萬多匹除本地區自給外外銷457萬匹。晉冀魯豫邊區手工紡織業組織生產合作成績突出如冀南區1941年婦女土布生產合作社展到36oo多個。全邊區製油、熬鹽、紡織等業展最快產品除自給外還行銷外地。文具、紙張、肥皂等也能自給。山東解放區1945年春統計有紡車5o萬架織機8萬架平均每3o人一架紡車2oo人一張織機。1944年生產土布14o萬大匹1945年生產土布18o多萬大匹。大部分地區紡織品全部自給。晉綏邊區194o年生產土布9oo匹1942年1755o匹1943年22ooo匹1945年達546oo匹;1945年年產生鐵1232萬公斤熟鐵125萬公斤。4商業。解放區對內實行貿易自由在展公營商業和合作社商業的同時保護正當的私營商業;對外實行管製貿易在政府貿易部門的統一領導和管理下用稅收和行政手段對出入口貨物加以控製禁止奢侈品非必需品的輸入與內部必需品的輸出獎勵必需品的輸入與內部多餘物品的輸出。公營商業有較大展。如陝甘寧邊區到1945年邊區貿易公司下設南昌公司、鹽業公司、土產公司及光華商店、隴東聯合商店等許多公司和較大的商店其中南昌公司有12個分公司、鹽業公司有123個騾馬店土產公司資本額達21億元職工3oo多人。延安光華商店1941年資本額達16o萬元營業總額893萬多元盈利114萬多元。此外機關、部隊還開設許多公營商店延安1942年有公營商店42家1944年展到67家。再如晉察冀北嶽區1942年有公營商店24家資本額193萬多元。
合作社商業展很快。以陝甘寧邊區為例從1937年到1941年消費合作社由13o個增加到155個社員由57817人增加到14o218人股金由55525元增加到693o71元銷貨額由261189元增加到6oo8萬元紅利由48oo元增加到1o2萬元公積金由35oo元增加到173萬元。1942年後糾正政府“包辦”合作事業的弊病興辦合作社實行“民辦公助”的方針合作社商業有了更大的展1944年全邊區共有消費合作社3699個。解放區私營商業也獲得一定展如延安私營商店1938年9o家1939年149家194o年32o家1943年473家。此外還有集市貿易的展。
對外貿易既著眼於解放區軍民必須物資的禁出和吸入又注意爭取出入口平衡以公營貿易部門及政府對外貿易機關為龍頭和控管機構協調各種形式的商貿部門和個人有組織、有領導、有控製、有管理地開展進出口貿易。陝甘寧邊區貿易公司每年組織3o萬馱左右的食鹽外銷還外銷大量的土產如皮毛、清油、藥材等換回必需品逐步改變了貿易入的局麵1944年出入口貿易已接近平衡。
5財政。解放區實行合理負擔的稅收政策采取量出為入和量入為出相結合的辦法儘量做到取之合理用之得當開源節流並重。抗日民主根據地廢除了各種苛捐雜稅建立新稅製。農業稅以征收糧食為主多數地區稱作“救國公糧”以土地產量累進征稅並規定了免征。有的地區征收救國公糧的同時保留了田賦製度按占有土地的麵積加征土地稅如陝甘寧、晉察冀、山東根據地。除農業稅外還征收出入口貨物稅、煙酒稅、工商業營業稅等。
1941、1942年晉察冀和晉冀魯豫邊區先後頒布實施了“統一累進稅條例”。1943年陝甘寧邊區擬定了“農業統一累進稅試行條例”並在部分地區試行。其他邊區也先後改進稅製實行與統一累進稅相一致的稅法。農業統一累進稅征收土地財產稅與農業收入稅采用累進稅製規定有免征和最高累進率。新開墾的荒地一定年限內免征財產稅難民墾荒免征一定年限的收入稅。晉察冀等邊區實行的“統一累進稅條例”包括工商業稅。未公開頒布“條例”的解放區征收工商業稅也采用累進稅製。解放區的工商業稅稅率一般較低占總收入的1至5。而且以獎勵生產為原則對工業投資、水利投資、合作社股金等隻征收益稅不征財產稅對一些急需展的工業免稅;家庭副業免稅;工業稅低於商業稅。進出口貿易稅更以保護邊區生產為原則急需物資的進口和“多餘”物資的出口或免稅或低稅提高限控物資的進出口稅率用以調控進出口貨物貿易。如陝甘寧邊區自己還不能煉鐵時鐵的進口免稅1944年可以煉鐵以後為保護煉鐵業立即將鐵的進口稅率提高到5o。
抗日民主根據地財政支出強調“用之得當”將財政收入的絕大部分用之於抗日軍費和邊區事業。如晉察冀邊區財政支出中軍費占8o政費隻占2o。陝甘寧邊區財政開支中“保衛邊區的軍費占第一位培養革命乾部的教育費占第二位至於行政費則儘量縮減。另外還儘可能地投資於經濟建設。194o年經濟建設中邊區政府投資達2oo萬元1941年達4oo萬元之多”16金融。解放區建立金融機構積極開展對敵貨幣鬥爭行並鞏固邊區貨幣。解放區先後設立(或改租)的銀行主要有陝甘寧邊區銀行、晉察冀邊區銀行、晉冀魯豫的冀南銀行、山東解放區的北海銀行、晉綏邊區的西北農民銀行、蘇北的江淮銀行、淮北的淮北銀行、淮海區的淮海銀行、皖中的大江銀行、淮南的淮南銀行、鹽阜區的鹽阜銀行、新四軍設立的華中銀行、鄂豫皖邊區建設銀行、浙東的浙東銀行等。邊區銀行的主要任務是支持抗日戰爭的需要(財政貸款軍政費透支)和扶持展生產隨著抗日戰爭的進展後者的比重日漸增大。如陝甘寧邊區銀行1941年至1945年間財政借款156738萬元經由建設所和邊區銀行放的農業貸款1942年是366萬元1943年增至278o萬元1944年1億元1945年599億元1。冀南銀行六分行1942年共放工農業生產貸款56萬元左右。邊區銀行還代理國庫辦理公債行如陝甘寧邊區1941年行救國公債5oo萬元經過邊區銀行的努力實銷公債618萬元。
解放區銀行另一項基本任務是行貨幣。陝甘寧邊區在抗戰爆後經國共兩黨協議由邊區政府收回原來曾在邊區內流通的蘇維埃貨幣法幣成為流通主幣。因輔幣缺乏1938年6月邊區銀行以公營延安光華商店名義行元以下輔幣稱做“光華商店代價券”與法幣同時流通。當時行代價券不過1o萬元到194o年2月共行4o3萬多元。1941年1月“皖南事變”後不久陝甘寧邊區政府於1月3o日頒令禁止法幣流通旋即授權邊區銀行行銀行券(即邊幣)用之收回光華代價券和法幣規定邊區境內一律流通邊幣。因需要向外購買物資經審批仍可到銀行兌換法幣因此實際上法幣在一些地方仍然流通。經過邊區政府和邊區銀行的不懈努力邊幣信用不斷提高。1943年6月邊區銀行公布《管理外彙辦法》把法幣當作“外彙”由貨幣交換所進行管理和兌換加之法幣的不斷貶值邊幣幣值相對1林伯渠《陝甘寧邊區政府工作報告》(1939年至1941年)。
1《陝甘寧邊區參議會文獻彙輯》第285頁。
比較穩定流通範圍日漸擴大。
日軍對我國大舉進攻過程中在行使用軍用票的同時又扶植偽政權行偽幣。其中流通範圍廣影響較大的是偽中國聯合準備銀行行的偽“聯銀券”和偽中央儲備銀行行的偽“中儲券”。前者在華北地區流通後者在長江流域流通。各敵後抗日民主根據地堅決開展抵製偽幣的鬥爭。一般在根據地中心區域采用行政手段嚴禁偽幣的流通在邊沿區和遊擊區則從實際出一段時間內允許額偽券流通但嚴禁內流並限期肅清。此外還使用一些經濟辦法與偽幣進行鬥爭如一些邊區一定時期內把偽幣視為“外彙”加以管理和利用即掌握彙價組織出口擴大偽幣來源然後用偽幣進口必需物資並設置“外彙”交易所禁止偽幣的黑市交易。加強市場管理防止偽幣的暗中使用。有的地方一定時期內允許邊沿區和遊擊區群眾納稅時繳納部分偽幣但實行偽幣貶值的辦法。通過鬥爭偽幣基本被排除邊區貨幣實現獨立與統一。
解放區的信用合作事業也很活躍。信用合作社采取入股和存款相結合的辦法組織農村閒散資金方便農民借款幫助政府放生產貸款為活躍農村金融起了積極作用。
新民主主義經濟的壯大及其在全國範圍內的確立解放戰爭時期中國為了奪取人民革命的最後勝利在解放區領導開展了土地改革並加強了經濟建設工作新民主主義經濟不斷展壯大起來。隨著解放戰爭的勝利進程新民主主義經濟區域不斷擴展最終在全國範圍內確立。
1農業生產的展。通過土地改革的進行使農村生產關係生根本性的變化。地主作為一個階級在經濟上被消滅了富農多餘的土地被征收了但地主、富農也分得一份土地。土改中大都采取“中間不動兩頭扯平”的辦法平分土地有些地區中農占有土地數量稍多一些有些地區貧雇農占有土地數量稍多一些但各階級占有土地的數量總的看相差不多。據陝甘寧陳東分區25個鄉的調查土改後人均占地數量地主和舊式富農為723坰新式富農82坰中農725坰貧農76坰雇農977坰。山東諸城縣安家鐵溝村土改後原富農占地323(市)畝中農占地331(市)畝貧農占地3o3(市)畝。土改後完全無房無地的農民絕跡中農戶由過去的2o增加到7o至8o左右貧農戶一般占2o左右多者也不過3o。據山西武鄉縣6個村的調查中農戶占86人口占887土地占887。經過土改削除了封建剝削解放了農業生產力促進了農業生產的展。
解放區進行土地改革的同時大力推動農業生產互助合作運動。1946年陝甘寧邊區組織起來的勞動力占總勞動力的62晉冀魯豫太行區占78。晉察冀邊區1948年大部分地區完成土改據冀中18個縣的統計建有互助組35ooo個到1949年展到75ooo個。東北解放區的吉林省1947年底85以上的勞動力參加了互助組。互助合作組織的質量也有所提高如太行區模範互助組1946年從1944年的25增加到58落後互助組則從47降到14。有些地區還出現類似農業合作社的組織長期合作生產實行分紅製土地、耕畜、勞力等參加分紅。
經過土地改革和農業生產互助合作運動農業生產有了顯著的展。如解放較早的東北解放區耕地麵積1947年擴大了8oo萬坰1948年又擴大了78萬坰;糧食產量1947年6oo萬噸1949年增加到14oo萬噸。12工商業的展。抗戰勝利後解放區已擁有一些中等城市和工礦區。
人民解放軍展開戰略反攻之後解放區迅擴大許多工商業大城市獲得了解放。製定並貫徹執行三大經濟綱領積極進行城市建設工作努力恢複和展城市工商業。
解放區政府對轄區內原來屬於國民黨政府和官僚資產階級的工廠、銀行、鐵路、礦山、商店及其他企業進行了有準備有步驟的沒收工作。在不影響生產經營的情況下有秩序地組織接管。到1949年底人民政府共沒收接管國民黨國家壟斷資本和私人官僚資本企業2858家。與此同時廢除了過去的一切賣國條約統製對外貿易改革了海關製度。對外商在華企業沒有實行沒收(日偽和德意法西斯國家在華企業一律沒收)允許其在服從人民政府法令的條件下繼續經營但特權被廢除後它們再無法獲得額利潤經營空間也相對縮難以為繼紛紛歇業或轉售抵押給人民政府。沒收官僚資本和廢除帝國主義在華特權摧毀了國民黨反動政權和帝國主義在華統治的經濟基礎人民政府掌握了國家經濟命脈建立了相對強大的國營經濟。1949年全國國營工業企業固定資產占全部工業企業固定資產的8o7。
由於沒收官僚資本的工作是有準備、有步驟、有組織、有秩序進行的人民政府接管之後又對企業進行了初步改革並采取一些恢複生產的措施因此這些企業的生產很快得到恢複和展。如天津市解放時人民政府接收工廠69個資金和原料都嚴重缺乏經人民政府多方努力僅半個月便先後複工生產。產品質量和勞動生產率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許多產品產量1949年比解放前增加幾倍以解放前最高月產量為1oo1949年11月鋼錠產量為4o46錳鐵為7o35印刷品為59o布為2652再製鹽為373。中紡公司次布率由848降低到487每件紗用棉量由2o75公斤減至2oo公斤。在交通方麵到1949年6月底解放區內修複通車的鐵路達5446公裡。
保護民族工商業是三大經濟綱領之一。解放區除軍火工業、貨幣金融1孫健《中國經濟史—近代部分》人民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第759頁。等一些事業由政府專營外其餘事業允許私人經營鼓勵扶助私人工商業展生產。在價格、稅收政策方麵照顧私營廠商利益。在工資政策方麵貫徹“勞資兩利”的原則。政府大力修複鐵路、公路、水運恢複交通運輸保護商旅安全。隨著解放戰爭的勝利進程解放區擴大且連成片帝國主義侵略勢力被趕跑了封建製度被廢除了並取消了各種苛捐雜稅統一的國內市場逐步形成。農民翻身解放分得土地購買力增加。所有這些條件和因素都為民族工商業的恢複展創造了機遇。石家莊1947年11月解放時私營工業和手工業7oo多家私營商業15oo多家1948年分彆展到17oo多家和21oo多家。北京1949年工業開業戶數比1948年增長6o。天津解放後僅兩個月9o以上的私營工廠開工生產1949年底私營工廠、作坊達116oo餘家職工79882人比剛解放時分彆增加29和19。哈爾濱1948年2月登記的12o92家工業企業中一年中盈利者占62收支持平者占3o虧損者隻占75;登記的9276家商業企業中盈利者占74收支持平者占19虧損者占7。
同時解放區政府通過控製原料、商品貨源和市場以及利用行政管理等手段限製私人資本主義工商業的不利或有害於國計民生的經營活動。如壓低商業利潤提高工業利潤;減少迷信品、奢侈品的生產;取締煙館業等。還依靠國營工商業利用經濟手段打擊投機活動穩定市場。
3財政金融的統一。解放戰爭時期解放區財政仍然遵循“展生產保障供給集中領導分散經營軍民兼顧公私兼顧生產和節約並重等項原則”1。農業稅占解放區財政收入的絕大部分。老解放區相繼進行了土地改革土地大體上已經平分華北、西北等解放區把農業統一累進稅製改為“比例稅製”按標準畝數(如華北人民政府規定年產量1o市鬥為一標準畝)征收定量農業稅。同時保留了統一累進稅製規定的諸如按常年產量計稅、實行一定的免征和各種優待減免辦法等。此外還征收各種工商業稅如出入口貨物稅、酒稅、煙草稅、交易稅、工商業營業稅及所得稅等。但這類稅收所占比重較陝甘寧、晉察冀、晉冀魯豫、晉綏等解放區一般隻占總收入的1至5山東、蘇皖、華南等解放區則稍高一些。隨著大城市的解放工商業稅收有較大增長但在總收入中的比重仍不高。例如晉察冀解放區1948年工商業稅占總收入的1o左右。
財政支出仍然本著“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取之合理用之得當”
的原則大部分用於革命事業的急需。隨著解放戰爭的進展特彆是1947年戰略反攻之後解放軍展到2oo多萬而且對一切不抵抗的國民黨軍政人員采取“包下來”的政策又急待恢複交通和重要生產事業因此財政支出大增。新解放區因生產遭到破壞能夠征收上來的稅收有限。為了克服財政困難解放區民主政府一方麵大力展經濟另一方麵不得不增加老解放1《選集》第4卷第1176頁。
區的稅收。1947至1948年老解放區農民負擔一般占糧食產量的15至221949年稍有降低仍占17至18。老解放區人民對解放戰爭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金融方麵老解放區大都建有銀行有些新解放區也建立了銀行。解放區銀行行貨幣1946年後把國民黨政府行的法幣作為外彙來管理吸收一些法幣到國統區采購物資禁止法幣在解放區市場上流通。1947年下半年開始戰爭引向國統區法幣膨脹日甚解放區對法幣實行少吸收、多推出的政策。1948年8月國民黨政府行金圓券晉察冀、晉冀魯豫解放區銀行停收法幣和金圓券。通過貨幣鬥爭解放區貨幣幣值提高。冀中地區1948年1月上旬晉察冀邊幣與法幣比值為1∶51到8月下旬增至1∶775。8月晉察冀邊幣和金圓券比值為1∶25到11月變為1∶3o。解放區市場擺脫了法幣和金圓券的影響。由於解放戰爭規模不斷擴大財政支出激增解放區財政收支難以平衡不得不靠行貨幣來彌補通貨膨脹在所難免。但是解放區銀行始終慎重控製貨幣行總量解放區掌握有一定數量的糧食、布匹等用以平抑物價因此解放區物價大體平穩波動不大。如西北解放區1948年物價上漲一倍同期國民黨統治下的西安物價上漲了14oo多倍。
解放區長期以來處於分割狀態財政金融一直是分散經營的。隨著解放戰爭的勝利展解放區逐漸連成大片使解放區財政金融的統一既有了可能又有了必要。幾大解放區先後召開財經會議先統一各區內的財經工作。1946年晉察冀、晉綏、山東的渤海區、晉冀魯豫的銀行實行通彙。1947年春晉察冀邊幣與冀南幣、山東北海幣建立彙兌關係和兌換所。1948年各大解放區內的貨幣按固定比價混合流通。在東北解放區停止行冀熱遼邊區長城銀行長城幣和旅大地區關東銀行關東幣以東北銀行東北幣為主幣三種貨幣混合流通並逐漸收回長城幣和關東幣。在華北解放區晉察冀邊幣和冀南幣混合流通晉察冀邊幣停止行以冀南幣為主幣。在華東解放區停止行蘇皖邊區華中銀行華中幣統一流通山東解放區北海銀行北海幣。在西北解放區停止行陝甘寧邊幣以晉綏邊西北農民銀行西北農民幣為主幣。在中原解放區統一流通中州農民銀行行的中州幣。1948年12月各解放區聯合財經會議召開決定成立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行貨幣。除東北銀行和中州銀行暫時保留下來外華北、西北、華東各解放區銀行一律改為中國人民銀行原華北銀行為人民銀行總行行人民幣。1949年3月中州農民銀行改為中國人民銀行中原區行停中州幣人民銀行回收各解放區行的舊幣到新中國成立時舊幣已經不多形成了人民幣的統一市場。
與此同時解放區積極開展城市金融業務其方針是穩定物價嚴格管理金融市場支持工商業的恢複展;加強對私營銀錢業的管理對其業務活動給予一定限製;禁止外幣流通加強外彙管理。舊中國外國銀行在中國享有貨幣行權隨著國民政府行的法幣、金圓券信用掃地美鈔、港幣等外幣在中國城市不僅成了實際上的主幣而且成了人們搶購的對象。人民解放軍每解放一個城市立即取消外國銀行貨幣行權禁止外幣在市場上流通。對外彙進行統一管理。
解放戰爭的勝利進行為新民主主義經濟的展創造了條件;新民主主義經濟的展有力地支持了解放戰爭。到1949年9月全國大6基本解放。1o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國的新民主主義經濟在全國範圍內確立。
中國新民主主義經濟從無到有、由弱到強、由到大的產生展曆程是與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相伴隨的它的產生、展、壯大充分體現了這種經濟形態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國具有頑強的生命力。中國人勇於探索注重實踐在革命鬥爭實踐中摸索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之路。這一經濟形態符合中國國情與中國生產力水平相適應為廣大人民群眾所接受能夠調動和揮勞動者、經營者、管理者的積極因素注意協調方方麵麵的關係這是它能夠取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形態而在全國範圍確立起來的基本原因。
第八章北洋政府的機構和製度1912年4月至1918年6月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先後為幾個北洋軍閥的頭目所控製、掌握故史稱北洋政府或北洋軍閥政府。又因政府地在北京又稱為北京政府。
北洋政府的政治體製中間雖有變化但基本上是按《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規定建立的。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以下簡稱《臨時約法》)規定中華民國的國體是“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組織之。”“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1這一規定從根本上否定了封建君主製度確認了“主權在民”的原則。因而在北洋政府的整個統治時期除了短暫的兩次流產的帝製外名義上一直掛著“民主共和”的招牌而實際上這個政權是官僚軍閥的獨裁政權。有的學者把它叫做“軍紳政權”。21《臨時政府公報》1912年3月11日。
第一節憲法北京政府時期共有三個憲法孫中山領導製定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袁世凱製定的《中華民國約法》曹錕製定的《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在1912年3月11日即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的第二天公布的。它共有7章56條。各章為第一章總綱。第二章人民。第三章參議院。第四章臨時大總統、副總統。第五章國務院。第六章法院。第七章附則。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確認了“主權在民”的原則和民主共和國的國家性質。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肯定了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的組織原則規定國家結構由參議院、臨時大總統、國務院、法院組成。《中華民國臨時約法》采用責任內閣製為國家政權體製規定總統頒布命令需要由國務員(即國務總理及各部總長)副署才能生效。《中華民國臨時約法》還規定“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彆。”1人民享有人身、財產及營業、居住、遷徙、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通信、信仰等自由權以及選舉、被選舉、請願、訴訟、任官考試、納稅、服兵役的權利。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肯定了辛亥革命的成果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民主要求符合當時社會曆史展的趨勢具有進步意義。曾指出“民國元年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在那個時期是一個比較好的東西;當然是不完全的有缺的是資產階級性的但它帶有革命性、民主性。”1《中華民國約法》1912年3月1o日袁世凱在北京舉行就職典禮就任臨時大總統並宣誓“謹守憲法”。但沒過幾天他“法製本可以隨時改良”“約法尚有未宜儘可俟該院新舉參議員到齊後開會再行提議修改”2。袁世凱蓄意破壞《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1《臨時政府公報》1912年3月11日。
1《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著作選讀》下冊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o8頁。
2《臨時政府公報》1912年4月1日。
按照《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規定約法施行後限1o個月內由臨時大總統召集國會參議院即行解散。1913年1月1o日袁世凱布正式國會召集令限當選參、眾兩院議員3月前齊集北京。4月8日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在北京開幕。7月12日國會參、眾兩院各選議員3o人組成憲法起草委員會從事憲法起草工作。從8月2日至9月23日憲法起草委員會先後討論18次最後通過大綱12條在此基礎上再詳擬條文。
由於憲法一時難產袁世凱乃脅迫國會先選他為總統後再定憲法。1913年1o月6月國會在“公民團”的威迫下經三輪投票方選出袁世凱為正式大總統。1o日袁宣誓就職。14日憲法起草委員會於天壇初步議決憲法草案提交憲法會議審議。袁世凱唯恐憲法於己不利於16日提出增修《約法》案要求擴大總統權力。18日又向國會爭“憲法公布權”提出“所有之法令均須經大總統公布始能有效”。這兩項要求都遭到國會的拒絕和憲法會議的否決。31日《中華民國憲法案》(又稱《天壇憲法草案》)在憲法起草委員會三讀通過。
《天壇憲法草案》全文共計11章、113條第一章國體。第二章國土。第三章國民。第四章國會。第五章國會委員會。第六章大總統。第七章國務院。第八章法院。第九章法律。第十章會計。第十一章憲法之修正及解釋。
《天壇憲法草案》在政體上仍采用責任內閣製規定“中華民國之行政權由大總統以國務員之讚襄行之。”“國務總理之任命須經眾議院之同意。”“國務員讚襄大總統對於眾議院負責任。”“大總統經參議院列席議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得解散眾議院。”1草案雖擴大了總統的部分權限但未滿足袁世凱任命國務員不必經國會通過、總統有權解散眾議院的要求。於是袁世凱唆使各省軍民長官通電反對憲法草案“民黨議員乾犯行政欲圖國會”2。11月4日袁世凱下令解散國民黨並取消國民黨籍國會議員的議員資格。國會因此而不足法定開會人數被迫停會。1914年1月1o日袁世凱下令停止全體國會議員職務國會即遭解散。參議院和眾議院被籌辦國會事務局接收。
1914年3月18日袁世凱一手操辦的約法會議在北京開幕。2o日袁世凱向約法會議提交增修約法大綱七條要求改責任內閣製為總統製;擴大總統權限;憲法由國會以外的憲法會議製定重要憲法改正權歸大總統等。約法會議接到袁世凱的增修約法案後經過4o天的討論修改4月29日通過《中華民國約法》5月1日正式公布同時下令廢除《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中華民國約法》又稱《新約法》、《民三約法》因它是根據袁世凱1章伯鋒、李宗一主編《北洋軍閥》第一卷武漢出版社199o年版第717、719頁。2榮孟源、章伯鋒主編《近代稗海》第三輯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1頁。的意願炮製出來的故又有人稱之為“袁記約法”《中華民國約法》全文共1o章、68條第一章國家。第二章人民。第三章大總統。第四章立法。第五章行政。第六章司法。第七章參政院。第八章會計。第九章製定憲法程序。第十章附則。
《中華民國約法》規定國家政體由責任內閣製改為總統負責製“大總統為國之元總攬統治權”。“行政以大總統為長置國務卿一人讚襄之”。《中華民國約法》廢除國會設立參議院和立法院。參議院為大總統的谘詢機構、“立法院未成立以前以參政院代行其職權”1。按規定立法院對大總統權力的行使有一定的製約作用但迄袁世凱去世立法院始終沒有成立。
由於《中華民國約法》是適應袁世凱獨裁統治需要而製定的它規定的總統權力極大。《中華民國約法》一出台“中華民國”實際上隻剩下一塊空招牌了。
1916年6月6日袁世凱做了幾個月的皇帝夢死去了次日黎元洪就任大總統《中華民國約法》也隨之廢除。29日黎元洪宣布恢複《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並下令於8月1日續行召集國會。黎元洪任命段祺瑞為國務總理段祺瑞開始掌握北京政府的大權。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雖然形式上是恢複了國會也召開了但段祺瑞皖係軍閥控製的政府並不想遵守《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中華民國憲法》1923年1o月1o日直係軍閥曹錕為了擺脫賄選總統後的困境公布了《中華民國憲法》世人稱為“曹錕憲法”又因它是賄選議員製定故有人稱為“賄選憲法”。憲法全文共分為13章、141條第一章國體。第二章主權。第三章國土。第四章國民。第五章國權。第六章國會。第七章大總統。第八章國務院。第九章法院。第十章法律。第十一章會計。第十二章地方製度。第十三章憲法之修正解釋及效力。
《中華民國憲法》仍規定中央政府采用責任內閣製但與《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相比對總統權力有的地方限製更嚴如“大總統經最高法院之同意得宣告免刑、減刑及複權。但對於彈劾事件之判決非經參議院同意不得為複權之宣告”。《中華民國憲法》雖規定“中華民國永遠為統一民主國”但在增設的“國權”和“地方製度”中又規定了中央與地方的權限省可以製定省自治法可以設省議會、省務院。凡“中華民國之國權屬於國家事項依本憲法之規定行使之;屬於地方事項依本憲法及各省自治法1《政府公報》1914年5月1日。
之規定行使之”。11924年9月第二次直奉戰爭爆馮玉祥動北京政變直係軍閥統治結束以段祺瑞為的中華民國臨時執政府成立。1924年11月24日臨時執政府頒布《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製》12月14日執政府決定解散國會取消憲法取消約法。以後北洋軍閥再未公布憲法。
1見章伯鋒、李宗一主編《北洋軍閥》第1卷所載《中華民國憲法》。
第二節中央機構國會根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和1912年8月1o日公布的《中華民國國會組織法》民國議會采用兩院製參議院和眾議院。
參議院議員主要代表地區。由22個行省省議會及蒙古、西藏、青海地區中央學會及華僑選舉產生總計274名。
眾議院議員名額依各行省和地方人口的多少來定。每8o萬人口選出眾議員1名不滿8o萬人口的省亦可選出1名。
當時對選民有著嚴格的限製凡有中華民國國籍之男子年滿21歲以上於編製選舉人名冊以前在選舉區內居住滿2年以上者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方可有選舉眾議員的選舉權。條件是(1)年納直接稅2元以上者。(2)有值5oo元以上之不動產者。(3)有學校以上畢業或學校以上畢業相當之資格者。
眾議員的任職資格除具備上述條件外在年齡上要求必須“年滿25歲以上者”。蒙、藏、青海地區須“通曉漢語者得被選為眾議院議員”。《舉法》規定有下列情況者停止其選舉權及被選舉權(1)現役6海軍人及在征調期間之續備軍人。(2)現任行政司法官吏及巡警。(3)僧道及其他宗教師。
下列人員停止被選舉權(1)學校教員。(2)各校肄業生。(3)
在選區辦理選舉的人員(但監察員及蒙、藏、青海之辦理選舉的人員多不在此限)。1至於參議院議員則“凡有眾議院議員被選舉之資格年滿三十歲以上者得被選舉為參議院議員”。“華僑選舉會選出之參議院議員除前項規定外以通曉漢語者為限”。2各省眾議員人選以縣為單位先進行初選後合若乾初選區為選區對初選人員進行複選後才產生。國會的職權在“民國憲法未定以前《臨時約法》所定參議院之職權為民國議會之職權”3。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規定參議院有下列職權(1)議決“一切法律案”及“全國之稅法、幣製及度量衡之準則”。(2)議決“政府之預算決算”和“公債之募集及國庫有負擔之契約”。(3)對大總統任命國務員及外交大使、公使、宣戰、媾和、締結條約及大赦“須經參議院之同意”。(4)答複政府谘詢。(5)管理人民請願。(6)向政府提出建議。(7)向1《政府公報》1912年8月11日。
2《政府公報》1912年8月11日。
3《政府公報》1912年8月11日。
國務員提出質問並請政府查辦官吏納賄、違法事件。(8)彈劾總統與國務員。1由於國會是兩院製它與一院製的參議院不同故職權也分成各個單獨行使(專行)和兩院共同行使(共行)兩類。
兩院單獨行使的職權有建議、質問、查辦官吏納賄違法之請求;政府谘詢的答複;人民請願之受理;議員逮捕之許可;院內法規之製定2。除上列專行職權以外《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所規定的參議院職權均為兩院共行的職權。
根據《中華民國國會組織法》規定兩院開會、閉會同時進行。一般會期是4個月但遇特殊情況可延長。國會討論問題除預算、決算須先經眾議院議決外“兩院各彆行之”。但“同一議案不得同時提出於兩院”。國會的決議“以兩院之一致成之”。如有議案被其中一院否決則該議案“不得於同會期內再行提出”3。1913年9月27日公布的《議院法》對國會議事規則又作了更具體的規定。要求凡法律、財政及其他重大案件之決議須經三讀會程序;但因政府之要求議長或議員1o人以上之動議得省略之。如兩院對於同一議案意見各異時應各出同數委員組織協議會進行商討其決議兩院不得再行修正。
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於1913年4月8日上午11時在北京舉行。參議院有議員274名張繼為議長王正廷為副議長。眾議院有議員596名湯化龍為議長陳國祥為副議長。這次國會在選舉了袁世凱為正式大總統後因在製訂憲法過程中拒絕擴大總統權力於1914年1月1o日遭解散。
1916年6月袁世凱死去。同年8月1日第一屆國會在北京複會稱為第二期常會。此次國會主要確定黎元洪為繼任大總統選舉馮國璋為副總統追認段祺瑞為國務總理兼6軍部總長。後因“府院之爭”國會於1917年6月12日被黎元洪下令解散。
國會解散後15o多名議員南下於同年8月25日在廣州召開國會非常會議史稱“非常國會”。非常國會製訂並通過了《國會非常會議組織大綱》、《軍政府組織大綱》選舉孫中山為大元帥。1918年6月12日非常國會議決召開正式國會但不足法定人數。7、8月間非常國會引用《議院法》第七條將未南下的3oo多名兩院議員解職以候補議員遞補湊足法定人數於9月28日起開會審議憲法草案。192o年1月24日非常國會因內部意見分歧而停會。此後國會分裂議員四處流亡。1922年6月陳炯明叛變非常國會宣告結束。
與南方出現非常國會的同時北京出現了一個受段祺瑞控製的“臨時參1《臨時政府公報》1912年3月11日。
2《政府公報》1912年8月11日3《政府公報》1912年8月11日。
議院”。1918年8月12日組織起“第二屆國會”。因它是安福俱樂部一手操辦成立的故稱“安福國會”。這個國會選舉徐世昌為大總統還搞了一個憲法草案192o年8月3o日宣布閉會。
1922年6月13日黎元洪下令撤銷他本人於1917年6月12日布的解散國會令第一屆國會第二期常會於1922年8月1日複會9月18日舉行閉幕式。1o月11日又舉行第三期常會。按《中華民國國會組織法》規定“參議院議員任期六年每二年改選二分之一。”“眾議院議員任期三年。”由於事實上改選工作始終沒有進行國會已形同虛設。1924年12月13日北京臨時執政府會議決定取消國會。從此中國無國會。
大總統根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規定大總統是一國元。他代表政府“總攬政務公布法律”;“統率全國6海軍隊”;“接受外國之大使、公使”;“頒給勳章並其他榮典”;“宣告大赦、特赦、減刑、複權”等等。大總統的權力須受國會和國務院的製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明確規定大總統“製定官製、官規但須交參議院議決”;“任命國務員(按即國務總理及各部總長)及外交大使、公使、須有參議院之同意”;大總統要“經參議院之同意得宣戰、媾和及締結條約”;“大赦須經參議院之同意”;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布命令時須由國務員“副署之”。《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第22、23條還規定參議院作出的決定大總統必須公布執行;如總統不同意而“到會參議員三分之二以上仍執前議時”總統仍須執行。1根據1913年1o月4日公布的《大總統選舉法》大總統、副總統由國會議員組織的總統選舉會經無記名投票產生得票滿投票人數四分之三者當選。總統任期為五年最多連任一次。凡“中華民國人民完全享有公權年滿四十歲以上並住居國內滿十年以上者”2方得被選為大總統。
對於這些規定袁世凱是不滿意的。他一當上大總統就對《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和《大總統選舉法》提出修改。1914年5月1日公布《中華民國約法》以取代《中華民國臨時約法》。12月29日又公布了《修正大總統選舉法》。這兩個法律條文大大提高了總統的權力。
先將原大總統被選舉資格改為“有中華民國國籍之男子”取消了原有的“人民”字樣;改原在國內居住“滿十年以上者”為“滿二十年以上者”1。這就可以防止流亡在海外的革命黨人回國競選總統。
1《臨時政府公報》1912年3月11日。
2《政府公報》1913年1o月5日。
1《政府公報》1914年12月3o日。
其次確定“大總統任期十年得連任”;而大總統繼任人由現任大總統推薦三人“被推薦者之姓名由大總統先期敬謹親書於嘉禾金簡鈐蓋國璽密貯金匱於大總統府特設尊藏金匱石室尊藏之”;待到選舉之日“大總統敬謹將所推薦有被選舉為大總統資格者之姓名宣布於大總統選舉會”;2選舉總統用記名單記投票法。袁世凱用這套辦法來確保他本人成為終身總統其子孫能世襲總統。
第三擴大總統職權。規定“大總統為國之元總攬統治權”。“行政以大總統為長置國務卿一人讚襄之”;官製官規由大總統來製定文武職官由總統任免。“大總統為6海軍大元帥統率全國6海軍。大總統定6海軍之編製及兵額”。“大總統召集立法院宣告開會、停會、閉會”。對立法院討論通過的法律案大總統不同意應交院複議如立法院以出席議員三分之二以上仍堅持前議“大總統認為於內治外交有重大危害、或執行有重大障礙時經參政院之同意得不公布之”。大總統經參政院同意可解散立法院。大總統可以召集或解散製定憲法的國民會議。大總統還可以增修憲法條文。此外約法還授予總統緊急命令權和財政緊急處分權等等。1這樣《中華民國約法》徹底取消了責任內閣製而規定由總統直接控製行政行政權力過立法權力為袁世凱總攬一切大權了法律根據。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凱稱帝改國名為“中華帝國”年號“洪憲”但遭到全國各階層的反對。1916年3月22日袁世凱被迫取消帝製仍稱大總統。同年6月6日袁世凱死去。
袁世凱死後黎元洪“接任”大總統。以後大總統一職有時屬於最大的軍閥頭目有時屬於幾派軍閥支持的傀儡其實際權力與法律規定相距甚遠。1924年12月北京臨時執政府在取消《臨時約法》的同時也取消了大總統稱號設“臨時執政”以總攬軍民政務職權與總統相當。雖布命令仍要國務員副署但僅是形式而已。